【大紀元2014年06月15日訊】湖南省花垣縣法輪功學員肖永康女士,6月12日被劫持到長沙女子監獄繼續非法關押迫害。肖永康女士去年12月被綁架、毒打,今年5月21日被花垣縣法院非法判刑3年。
在保靖縣看守所非法關押期間,肖永康女士先後3次被看守所警察暴打、鞭抽,身體上下都是傷,整個臀部全是青紫的,不能坐,也不能平臥,惡警還給她戴上手銬和沉重的腳鐐、關禁閉。
肖永康絕食抵制迫害,獄警把她拖到保靖縣醫院輸液。但是不知被打的是甚麼針,肖永康之後一直心慌、氣緊,下半身麻木,失去知覺,走路用不上勁,坐下去就很難站起來,體重驟減,現在非常消瘦。
肖永康的妹妹聽說姐姐要被劫持入獄,於6月12日一早趕到保靖縣看守所,要求等姐姐把在看守所被打的傷養好了再說。妹妹上前要看姐姐的傷勢,惡警彭大春對著肖永康妹妹的胸口上就是一拳,打的她妹妹連連踉蹌了好幾步,彭大春兇狠地說:「(肖永康)走不得,抬都要抬去服刑。」
惡警還故意挑撥與肖永康関在一起的三個犯人對法輪功的仇恨:「本來不想給你們戴腳鐐的,怪就怪在(有)煉法輪功的,才給你們戴上。」肖永康的妹妹看到腳鐐的一頭銬住姐姐的一隻腳,另一頭拴在一女犯的腳上;另一付腳鐐同樣銬住另外兩個人的腳,哪個不走拖著,另外一個就會被勒的夠嗆,惡警用這種卑鄙方法,逼人就犯。站在一旁的惡警所長石朝勇還叫囂着污言穢語。
妹妹看到姐姐被帶上車,就奔向車邊,被副所長陳景婭一把抓著往旁邊狠拽,妹妹只好眼睜睜的看著肖永康被劫持走。
肖永康女士,自從學了法輪功以 來,身體健康,心地善良,做人以「真、善、忍」為標準要求自己,家庭和睦;做生意老少無欺,務實求實,是個好人,這是有目共睹的。然而,花垣縣610辦(中共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凌駕於公、檢、法之上)及國保大隊為了強迫肖永康放棄信仰,竟多次殘酷地迫害她。惡警曾用手槍頂著她的頭部說「一槍崩了你」。
(文章來源:明慧網,责任编辑:林淑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