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捨雅從俗,一味下流,背離文化與文明的發展規律。如:
國(国),甲骨文( )以口(人口)、戈(兵器)會意,戈也兼表聲,用以武力保衛的人口表示原始能獨立生存的氏族部落之意。後發展為邦國(諸侯的封地),遂將「口」改為「囗」(ㄨㄟˊ wéi,範圍;表封地),並在「囗」下加「一」(表疆界),即成「或」(「國」的本字);後因「囗」、「口」難辨而諸侯國疆域漸定,遂又於其週邊再加「囗」表示,即成「國」( )。至此,「國家」的基本要素--土地、人口、主權(武力),一體具備。
如此形象達意的「國」字,筆劃數(11劃)也十分適宜,卻非要進行簡化,並且主要從宋元以來的兩個俗體「囻囯」中選擇。選擇「囻」也就罷了,畢竟還能體現出「民為邦本」之旨,結果卻偏偏要選擇體現皇權意志的「囯」字;而為了蔽醜,又給其中的「王」字加了一點(郭沫若裁定),成為「国」。
簡化以後,「国」中無民,主權(戈)不見,域中所有,盡歸於「王」,倒也是大陸社會的真實寫照--民眾僅為這個國家的「居民」或「暫住民」,不擁有一寸土地;人民對國家事務沒有任何發言權,每年的兩會,倒有不少外國籍人士參與國政。
軍隊屬私家武裝--「黨指揮槍」;甘作他國附庸,對人稱主喊爹;國土隨意割讓、贈送;土地、礦藏、資源、財富,盡為國有(黨有),各級官員可以隨意支配,包括特供與三公消費,包括好大喜功、不問後果的各種投資與建設,包括對外撒錢,包括貪汙與浪費;發展到最後,只知向這片土地無度地索取,弄得山河破碎,滿目瘡痍,陰霾蔽日。
禮(礼),本作「豊」,甲骨文( )是玨(ㄐㄩㄝˊ jué,成對的瑞玉;表禮器)在壴(ㄓㄨˋ zhù,架起的鼓)上,用架好鼓樂、擺好禮器表示祭祀的程式儀規之意,即儀禮。為了表意清楚,篆文( )另加意符「示」(祭台)表示,即成「禮」。後俗或寫作「礼」,只為書寫方便,完全沒有顧及音義,實際上是「失禮」之舉。
簡化後,以俗鄙的「礼」代替雅正的「禮」,其實是大陸統治者社會心理的真實反映:鄙夷禮儀與秩序,追崇粗俗與混亂。所以,文明古國、禮儀之邦的遺風,至今在大陸盪然無存。
眞(真),甲骨文( )是人在鼎(大型烹煮器)上,表示道家安鼎設爐修煉以返本歸元而得道成仙(飛昇),即道家的眞人。篆文( )稍訛,略見其意。
簡化後用俗體「真」表示,「眞人」不見了,自然就不信神了,所以無神論氾濫;「人」失本眞,所以說是猴子變的,所以就不把人當人看,就不講人權,而生殺予奪。
爲(為/为),甲骨文( )是以手引象。大象的馴服與牽動,都不容易,鬧出偌大動靜,當然是有意去做一些重要的事情,也就是「有所爲」的意思,字形所傳達的意蘊豐富而可意會。篆文( )稍訛,略見其意。
簡化時用「爲」的草書 楷化作「为」,變成「力」加兩點,成了有點力氣或權力就可以隨便動動,爲所欲爲了。
再如,豬→猪(俗體),貓→猫(俗體),造成「豕、犬、豸(貓)」不分。而「豕、犬、豸」三字在組字中,本來各表其屬性--以「豕」為部首的字,都與豬有關,如:豚(ㄊㄨㄣˊ tún,乳豬)、豢(ㄏㄨㄢˋhuàn,養豬)、豪(豪豬)、逐(追趕走失之豕)、家(宀內有豕必為家)、圂(ㄏㄨㄣˋ hùn,豬圈)等。
以「犬」為部首的字,則多與犬類動物有關,如:狗、吠、臭、犯、狂、狩、獵、獸(兽)等;當動物的屬性不明時,也都用犬來表示,如:狼、猿、猴、獅、狎、狠、狡猾、猙獰等。
豸(ㄇㄠ māo),甲骨文( )象貓,在霾的甲骨文( )中更形象。篆文( )訛變,其象不顯。後或假借為ㄓˋ zhì,表示像蚯蚓類無腳的蟲子。(「豸」在「貌」中作聲符)故以「豸」為部首的字,則表示為貓科動物,如:豺、豹、貅、貉、貍、貔、貛等。
更多的問題,如:
6.閹割變亂聲符,使漢字失去表音兼表意功能,同時擾亂了聲符原來的有序體系。
形聲字是漢字的主體,在現代漢字中占了90%左右的比重;同時,聲符的選用,造字時是經過通盤考慮系統安排的,且大多兼表意。很多簡化字破壞了聲符的形體與體系,使得既不表音,又不表意,成了無理符號。如:
動,以力、重(人負物)會意,重也兼表聲,用力移重物表示動起來之意。簡化為「动」,「云」既不表意,也不表音,真真地是不知所「云」。還有更多的,如:
擾亂聲符原來有序體系的,如:
而很多新造形聲字,聲符表音又不精確。如:
還有無理借用,造成兩字音義俱損。如:
◎其中的「宁」,因讀本音ㄓㄨˋ zhù時與「寧」的簡化字混淆,故又簡化字作「㝉」,純屬沒事找事。
◎「吁(ㄒㄩ xū)」借用作「籲(ㄩˋ yù)」,又造成一字兩讀,如「長吁(ㄒㄩ xū)短歎」,「呼吁(ㄩˋ yù)」。
7.同音假借,張冠李戴,人為地造成「別字」。減少同音詞是語言發展的規律,此類簡化卻逆潮流而行。
比如「台、臺、檯、颱」--台,本為「胎」的本字(讀ㄊㄞ tāi;臺灣今讀ㄊㄞˊ tái);也用作地名,如「台州」;臺,本義為土臺;檯,本義為案檯;颱,本義為颱風。
四字本同音異形,意義區別一目了然。簡化以後統用「台」表示,成了同音同形,使很多意義混淆難辨,如「台风」(舞臺上或講臺上所表現的風度與氣質)與「台风」(颶風),「台子」(土臺,舞臺)與「台子」(木檯,桌案),憑空製造出學習使用的困難。
還有:
「白干」,不知是指酒類的「白乾兒」,還是指無效益的「白幹」。
「后宫」,不知是指王后之宮室,還是指位於後面的宮室。
「面粉」,不知是指搽面之脂粉,還是指蒸食之麥粉;「下面」,不知是指低處、下首,還是指下麵條。
「须发」,不知是指鬚毛頭髮(鬚髮),還是指「必須發(發出,發財)」。
「游行」,不知是指游水而行,還是指在陸路上走移(遊);《西游記》,不知是指往西邊游水記,還是指往西邊行旅記。
「余一人」,不知是指「我一個人」,還是指「餘下或多出一個人」。
其他的,如:
「爭鬥」的「鬥」,與「北斗」的「斗」;
「稻榖」的「榖」,與「山谷」的「谷」;
「後來」的「後」,與「皇后」的「后」;
「幾乎」的「幾」,與「茶几」的「几」;
「蔥薑」的「薑」,與「姜姓」的「姜」;
「麵粉」的「麵」,與「臉面」的「面」;
「鬆散」的「鬆」,與「松柏」的「松」;
「製造」的「製」,與「制約」的「制」;
「一隻鳥」的「隻」,與「只有」的「只」;
「發射」的「發」,與「頭髮」的「髮」(发);
「饑荒」的「饑」,與「飢餓」的「飢」(饥);
「經歷」的「歷」,與「曆法」的「曆」(历);
「衝鋒」的「衝」,「沖水」的「沖」,與鑿冰聲的「冲」;
「徵召」、「象徵」的「徵」,與「征途」、「征服」的「征」;
「裏(裡)外」、「這裏(裡)」的「裏(裡)」,與「鄉里」、 「里程」的「里」;
「拘繫」、「聯繫」的「繫」,「關係」、「確係」的「係」,與「體系」、「系統」的「系」;
「樹幹」、「才幹」的「幹」,「 乾燥」、「 乾淨」的「 乾」,與「干戈」、「干涉」的「干」。
同音不當合併,破壞了漢字表意的精細分工與準確性,引發歧義。如:
「云」與「雲」。古代因「云」引伸假借表示「如雲般意義不實、不定的話語」,為區別語義,故將其本義「雲氣」之類的含義在「云」上加「雨」寫作「雲」表示,字別義異,分工精細明確。而簡化後卻將二字合併為「云」,既抹殺了文字的演變與分工,又造成了閱讀歷史典籍時斷義的困難。
「回」與「迴」亦屬此列。前者表「回返」,後者表「迴旋」。簡化以後兩字合併為「回」,杜甫的詩句「渚清沙白鳥飛迴」的「飛迴」,難免會讓人誤解為「飛回來」,從而模糊了原語句的特定語義。
又比如:
本屬不同的歸類,體現不同的意義與差別,而簡化字統用「复」表示,混淆了諸字的屬性歸類,抹殺了各自的表意側重,其間的區別,都無以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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