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三君子案 當事人堅稱無罪 律師作無罪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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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12月07日訊】(大紀元記者萬方綜合報導)新余三君子案於12月3日開庭,於6日結束,歷時4天。6日法庭就劉萍和魏忠平的「擾亂公共秩序罪」和「破壞法律實施罪」進行了舉證、質證。三位被告人均認為自己無罪,全部辯護律師都為自己的當事人作了無罪辯護。劉萍、魏忠平在法庭上做了最後陳述。斯偉江為劉萍寫的辯護詞在「小斯在赤水」微博上僅僅存在了兩個多小時即被銷號,但微博卻迅速轉播到千家萬戶,法庭宣佈擇日宣判。

斯偉江等律師為當事人做了無罪辯護

劉萍案歸納為三宗罪:一個是因為劉萍等十餘人在自己樓下拍照,被起訴非法集會罪;第二是,劉萍轉發了一個有關聲援法輪功的帖子,被起訴破壞法律實施罪,第三個,一場競選,被起訴為聚眾擾亂公共秩序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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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萍案庭審4天,眾律師的微博被多次銷號、禁言。(網絡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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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權人士舉牌聲援新余三君子。(網絡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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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思華表示,在法律上他無罪,但如果當局不放劉萍和魏忠平,他願意與他們「同罪」。(網絡圖片)

斯偉江律師表示,劉萍等人因為家裏地方小,在自己小區樓下拍照,表達要求官員公示財產的願望,根本沒有打擾任何人,之後自行解散,不存在拒不服從解散命令。不構成非法集會罪要件。

起訴書指控劉萍涉嫌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起訴書指控:「劉萍等人為了個人名利,以所謂獨立參選人身份進行演講宣傳。2011年5月11日19時,劉萍在樂百佳超市附近進行競選,聚集了大量群眾滯留圍關,致使車輛、行人無法正常出入,商業活動不能正常開展,使公共場所秩序受到了嚴重破壞」。

斯偉江表示:「錄像顯示:劉萍在街頭競選時,是站在街邊的路燈下,並不在路上,而且,圍觀的人,就十幾個人,街上行人正常行走,路邊地攤正常,後面的了百佳超市營業正常。如果沒有錄像,就會被這些警察羅織的證人證言(很多證人也是警察)所冤枉。多名警察做了偽證,司法機關應當依法追究。」

起訴書指控劉萍在QQ和Skype空間轉發了一個關於聲援被上海青浦法院審理的法輪功人員侯鈞傑的信息。

斯偉江表示,劉萍只是轉發帖子「因為法輪功學員侯鈞傑的律師在與青浦法院工作人員對話時,認為侯有未審先判的可能,呼籲大家去旁聽圍觀」,只是在譴責法院涉嫌迫害侯鈞傑,帖子最後一句是:讓公平公正比太陽還光輝。從文章上看,這個帖子的內容,實質上是一種表達和聲援,

斯偉江說:「魏忠平的這個破壞法律實施罪一樣荒唐,他就是用電話給李洪志先生拜了一個年,就被起訴該罪。一個轉帖,一個拜年,涉嫌犯罪,對照起來,讓人覺得,我們活在文革中。將劉萍這樣一個虔誠基督徒,定罪為破壞法律實施罪,將給世界上所有的基督徒,一個甚麼樣的訊號?」

2011年5月13日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被立案,破壞法律實施罪於2012年8月19日立案,這些立案沒有通知被告人,在長達兩年的時間裏,毫無調查的行為,辯護人認為這是造假。

斯偉江在辯護詞中寫道:「是因為非法集會的罪名太荒唐,無法定罪,故另外找兩個更荒唐的罪名來頂替。這樣的做法,是玩弄法律,公權力這樣做,嚴重損壞了司法機關的形象。如果就是因為政治原因要抓劉萍,不如,直接定煽動顛覆罪。一個國家司法機關,不敢堂堂正正地做,而是用這種荒唐的罪名,違法的程序,來迫害劉萍,是何等的不堪!」

當事人劉萍、魏忠平在法庭上做了最後陳述

劉萍在「最後陳述」說:「2011年4月,我決心參選人大代表,我參選人大代表遭遇的一幕幕讓我吃驚和震撼:我24小時被警察『保護』,手機、行蹤被跟蹤,家門口安裝探頭,頻繁遭到非法拘禁、戴黑頭套,暴力毆打,捆綁四肢,脫光搜身,被關押在黑監獄。」

這位下崗女工沒有退卻,她走完了依法向公安機關、檢察院報警、上告、申請政府信息公開、行政訴訟所有的法律途徑,得到的結果是無休無止的維穩鎮壓。

劉萍說:「我無罪,我從一個看新聞聯播唯命是從的臣民,從捍衛自己的勞動法權利,被迫成為一個訪民;為追求公平正義,蛻化為一個公民;為依法索要政治權利,蝶變為一名選民,在最後被當作索要公民政治權利的標本,我站在被告席上,被視同為反民。」「我無罪,我所追求的每一步,都是依法走向公平、自由、民主。我在踐行我所信仰的。歷史會宣告我無罪!」

同樣要求參選人大代表的魏忠平在回答一位官員的質疑「你這麼執著幹嘛?」時表示,他要公平和自由。「當我被侵害時,檢察院應該受理我們的控告。但是。他們不作為。為推進國家進步,我們作出了自己的努力,如果判我們有罪,我無怨無悔。我們希望創建一個文明、法治的國家。」

政府把要求政治權利的劉萍等人視為敵人

劉萍在法庭上表示,她多次被毆打,關黑監獄,脫光搜身,警察對此從不出具任何法律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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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便衣警察扮演的「群眾」圍攻後以退庭抗議並要求當局調查的楊金柱律師。(網絡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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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微博被銷號天天打游擊的斯偉江律師。(網絡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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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申請遊行被當局關押進黑監獄,遭看管人員打斷三根肋骨的魏忠平。(網絡圖片)

魏忠平表示,每遇到敏感時期,比如「兩會」期間,他就會被非法關押,魏忠平被關押看管的人,打斷三根肋骨,警察對此視而不見。

斯偉江辯護說:「一個拍照,一個轉帖,一次競選,就分別起訴了三個犯罪,而最初的非法集會罪,明擺著就不符合法定要件,利用這個罪名關押劉萍至今,究其原因,無非是因為劉萍參與了獨立競選,參與了推動官員財產公開的表達。這些行為本身是合法的,但似乎不符合政治潛規則。」,「政府找不到法律依據來抓他們,就用非法手段。在這裡,我嚴重懷疑地方政府的合法性,和匪幫有甚麼區別?」

「劉萍等所代表的聲音,確實是一種實質上的政治反對聲音。因而被當地官員視為眼中釘,視為不穩定因素。我不禁想起一位法官說的話:恐懼會滋生更多的壓迫;壓迫會引發更多的仇恨,仇恨必將危及政府的穩定。」斯偉江表示。

蒙冤民警董才在《全國公檢法司維權和反腐幹警聲援新余劉萍案聯署簽名》說:「關注劉萍案,就是關注我們自己,新余之戰,將印證中國法律是否死亡,是檢驗政府反腐的決心,圍觀新余,就是圍觀中國法律。新余開庭,將標誌著中國民主與法治的前進或倒退,是爭取民主民權人士和頑固派的鬥爭!」

(責任編輯:劉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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