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3年10月26日訊】前重慶市公安局局長王立軍發明的「雙起」論,在國人也許記憶猶新:「凡是報紙歪曲事實真相攻擊我市公安機關和民警的,就以單位起訴當事報社和撰稿人;如果他提及民警個人,且造成後果的,民警拿著證據到法院起訴記者,相關部門和民警所在單位要支持和協助。這就叫『雙起』。」
王稱:「我們不是不懂政治,因為政治上我們沒有駕馭權。但他如果把政治變成法制,這是我們的強項。如果他要把法制過程當中的問題變成案子,咱們搞了這些年案子,他行嗎?搞政治我們只有一半的主動權;進入法制軌道,我們就有了全部主動權;要把這事變成案子,他就是觀眾了。」
「進入法制軌道,我們就有了全部主動權」,報社和記者怕不怕變成「觀眾」?怕不怕「我們的強項」?在接受《新快報》記者的採訪時,王立軍又話鋒一轉,把話說得更圓更漂亮:「如果這個社會沒有記者監督,那公平正義誰來代表?媒體的這種正義性是任何國家和制度不可以替代的。」
媒體記者現在抑或知道了誰是真正的「無冕之王」。王立軍的「雙起」論雖然露骨並下流,但至少還沒有公然叫囂先抓後審。《新快報》可謂禍不單行,繼記者劉虎被抓後,記者陳永洲「涉嫌損害商業信譽」,日前又遭湖南衙役跨省抓捕。記者的報導略有偏差,衙役即可先抓後審,怕了沒?
退一萬步說,哪怕記者陳永洲採訪不夠深入細緻,在報導中有所偏差,沒能完全逼近真相,構成了衙役所說的「涉嫌損害商業信譽」,那也是商家與報社與記者之間的事,與腰間別手槍的衙役何干?商家在「法治國家」可以提告,更可要求報社登報更正並道歉。衙役在何時成了商家的家丁?
《新快報》是無奈的,繼23日在頭版「請放人」之後,次日在頭版「再請放人」。這般開天闢地之舉,真能請得動橫行不法慣了的衙役嗎?國內的整個報界是無奈的,衙役們常常濫施抓捕,似恨不能替當局將全人類給得罪光,報界何曾為庶民莫名被捕措辭激烈,在頭版以同樣篇幅疾呼放人?
是的,因為那只是痛在別人的身上,所以犬儒慣了的國內傳媒,在宇宙真理部的淫威下,可以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可以姑且「忘記」「鐵肩擔道義」,可以當作非人間一切苦難都不曾發生,可以見怪不怪,可以繼續報喜不報憂,可以藏起自己的「窮骨頭」,可以奉旨鋪排「鶯歌燕舞」……
現在輪到橫行不法者欺負到了「敝報」,則須於頭版「請放人」,「再請放人」,就有必要亮出自己的「兩根」「窮骨頭」……儘管大呼小叫,國人卻見怪不怪,別的不說,單說國內拍案而起兩肋插刀的媒體,有幾家?禍害的是《新快報》,又不是本報,因此本報大可視而不見,繼續犬儒。
跨省抓記者沒甚麼可大驚小怪的,這不只表現在《新快報》的孤掌難鳴裡,也體現在國人對一個無法無天的部門、一個為所欲為的行業司空見慣的心理麻木中。別說衙役只是抓了嶺南的兩記者,就是某天惡向膽邊生,進皇城再抓記者時,順帶一併將三台八座包了餃子,你或也不會感到驚詫。
王立軍「轉戰」秦城,再無將新聞人變成「觀眾」的能量,「媒體大國」的總編和記者一如你我,在「法治國家」仍然得活在恐懼裡。當然,深感恐懼的應不只見怪不怪的週遭。惡犬看家護院好使,但犬主忽然被咬,而感染狂犬病而終於不治,也是有過的事,那同樣是沒甚麼可大驚小怪的。
寫於2013年10月25日(廖夢君同學慘烈遇害於廣東省佛山市南海區黃岐中學,和殺人犯同穿一條連襠褲的「偉光正」放任凶徒逍遙法外第2658天!遇害學生的屍檢報告、相關照片及「破案」卷宗是不可示人的國家機密!作家廖祖笙在國內傳媒和網絡的表達權被黨國全面非法剝奪!廖祖笙夫婦的出境自由被「執法」機關非法剝奪,故鄉居所被反動當局連續非法斷網959天!在令人髮指的殘酷迫害中,幕後迫害的操縱者能非法控制全國的媒體和互聯網,能控制公檢法,能控制廣東和福建,能控制電信,能控制銀行,能不時操弄「不作惡」的谷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