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感應篇圖說》記載,滁陽地區的王勤政與一婦人私通,有共同私奔之約。但是王勤政憂慮婦人之夫前來追殺,沒有赴約。不久,丈夫把婦人殺死了。王勤政聽說後很害怕,躲到江山縣,自以為可逃脫。
有一天,王勤政因為飢餓,投奔一家飲食店,店小二為他提供了兩份飯食。王勤政問店小二:「我是一個人,你為何送來兩份飯食?」
店小二回答說:「我剛才看到一位披頭散髮的女人跟隨著你。你們是兩個人啊!」王勤政知道是那個怨鬼(與其私通而死的婦人)來找他,然後他莫明所以的,自己跑到官府,自首認罪,伏法。
周氏按曰:怨鬼既隨,人不能自主。他去自首,是怨鬼指使他這樣做的。@*
(事據清代周思仁《安士全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