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判中共!譴責暴政!

李國濤:強烈抗議中共以言入罪政治迫害劉賢斌

李國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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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3月27日訊】驚悉著名民主人士劉賢斌先生,在被中共極權政府超期羈押九個多月後,於2011年3月25日上午,被四川省遂寧市中級法院以指鹿為馬、杜撰而來的所謂的「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10年有期徒刑、並處剝奪政治權利2年零4個月。每個具有良知的聞訊者無不痛心疾首!無不憤慨萬分!無不憤怒抗議中共如此喪心病狂以文字獄枉法重判劉賢斌先生!無不強烈譴責中共如此邪惡以罪惡的文字獄政治迫害劉賢斌先生!無不由此認定中共極權政府已經墮落到了頑固與世為敵的無可救藥的卑劣程度了!

劉賢斌的妻子陳明先女士在接受路透社記者電話採訪時表示,劉賢斌無罪,他只是在2009年撰文呼籲中國實行民主改革而因言獲罪。知情人士還披露,四川省遂寧市中級法院以所謂的「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如此喪心病狂重判劉賢斌先生的所謂事實依據,其實僅僅是劉賢斌先生出於公民良知、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35條所明文保障的公民言論自由權——在網絡上發表的純粹表達個人見解的5篇文章,其中包括涉及批評四川地震豆腐渣工程,包括聲援因揭露豆腐渣工程而被以言入罪枉法判刑的譚作人先生和黃琦先生等內容。

批判中共!譴責暴政!強烈抗議中共通過政法委非法操控公、檢、法、以言入罪政治迫害劉賢斌先生!

強烈籲請每個有良知的海內外、體制內外同胞同仇敵愾、同心協力敦促中共必須立即停止、立即糾正此類戟害良知的犯罪行為!必須立即改判並無罪釋放劉賢斌先生!

強烈籲請聯合國,強烈籲請國際社會,群起敦促中共必須立即停止、立即糾正此類戟害良知的犯罪行為!必須立即改判並無罪釋放劉賢斌先生!必須立即立法禁止文字獄!必須立即修定刑法徹底廢除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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