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3月2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惠君台北22日電)行政院主計處今天公布 1月薪資與生產力統計結果,受廠商發放年終及績效獎金影響,1月平均薪資為新台幣 8萬2456元,是歷年1 月新高;年增率達53.23%,近19年新高。
主計處資料顯示,1 月平均薪資(含經常性與非經常性薪資)為 8萬2456元,受廠商發放年終及績效獎金影響,較去年12月增加85.73%,較去年 1月增加53.23%,其中經常性薪資較去年 1月增加 1.32%,年增率已連續15個月呈現正成長。
在平均薪資方面,官員指出,由於今年過年在 2月初,許多廠商在過年前幾天,也就是 1月底發放年終及績效獎金,廠商發放年終及績效獎金月份不一所致,因此,平均薪資為歷年 1月的新高。
官員表示,在經常性薪資方面,1 月經常性薪資為3 萬6728元,較去年12月減少0.02%,主要是因為 1月工作天數較12月少。1月經常性薪資與去年1月比較,增加1.32%,已連續15個月呈現正成長。
1月經常性薪資是否回到金融海嘯前水準?官員指出,民國97年10月的平均經常性薪資為3萬6556元,97年 1月則為 3萬6835元。
企業是否順應政府呼籲加薪,從 1月經常性薪資是否可看出來?
主計處第4局專門委員陳憫表示,今年1月平均經常性薪資較去年1月相較,年增率為1.32%,「有些廠商有加薪,有些則沒有加薪」,「還看不出有大幅度增加」。
至於過去幾年的狀況,陳憫補充,去年 1月平均經常性薪資年增率為3.88%,是因前一年基期較低。98年為負成長,97年則為1.64%。
主計處表示,平均薪資是指受僱員工(不含執行業務所得者)每月經常性薪資(含本薪與按月給付的固定津貼及獎金)及非經常性薪資(含加班費、年終獎金、員工紅利、非按月發放的績效獎金與全勤獎金)的報酬總額;但不含保險費、退休金與資遣費等非薪資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