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1年03月18日訊】上海市浦東新區丁香路法院呂月榮法官你是眼睛瞎了還是白癡,在撤銷房屋產權證一案中的所謂房屋保障局和國土資源局派出的委託代理人連組織機構代碼證(機構身分證)都沒有,兩次開庭我都要求確認對方的合法身分,你是如何確認被告身分的,被告冒充的非法行政組織對我做出的行政搶劫行為是否合法,你到底收了他們多少錢?當時旁聽人員有20多人,我當時還申請過庭審錄像請問錄像在哪裡?
希望今年兩會最高檢察院院長的講話不是放屁,請高院院長來審核一下這樣的法官作出的行政行為。請廣大網友和中央當局各級領導關注,要求規範地方法官行政程式及行為,保障人民司法權益。
發稿人:朱金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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