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1年12月25日訊】自「郭美美」事件被媒體披露後,大陸「紅十字會」私自挪用善款、貪污腐化、供二奶「郭美美」大肆揮霍的醜聞,使民眾對中共的「紅十字會」徹底失望。目前1991年出生的郭美美從「紅十字會商業總經理」到夜店歌手兼淘寶店主,經歷了人生從高峰到低谷的巨大落差。
如此低俗的「粉絲」
據《三聯生活週刊》報導,近日郭美美剛做完一場夜店的秀,已是深夜兩點半了。那是福建莆田市的一個很小的場子,從夜裡零點開始,就塞滿喝了半打啤酒就搖搖晃晃起來的年輕人,他們口齒不清地喊:「瑪莎拉蒂!郭美美!」
酒吧裡幾個滾動屏幕,毫不搭界卻很吸引眼球的大字:「紅十字會,炫富門,性感與天真並存,風波小天後。」「粉絲」們對她說的話都是表面捧場,實際上不斷觸碰低俗的下限。下台後,郭美美小聲問:「我怎麼覺得有人拉我腳,摸我屁股?」周邊的人迅速說:「沒有啊,沒看見。」……
初步算了算,當天晚上的酒水收入還不如郭美美的出場費高,老闆卻不在意:「全國都知道了!」儘管經過前經紀人和前經紀公司兩輪扒皮,她拿到手裡的並不多。郭美美的想像是「頂級的夜店,我去剪個彩,唱兩首歌」,那種場面不陌生:「以前我跳舞有老男人抓我的腳,好噁心……」
但據《三聯生活週刊》記者觀察,實際上是三線小城市一棟舊樓改造的一層的小場子,她上場的時間被老闆推到23點再到凌晨1點。郭美美對自己的「粉絲」是甚麼樣的觀眾很清楚:「找我的肯定是要我這個性格的。」前經紀公司承諾給她上多少次雜誌封面,拍多少大型電視劇做女一號,接多少廣告代言,顯見不可能了。這個酒吧也是早早就和經紀公司簽了約,錢已經打給了郭美美,不做不行。
從富家千金變成淘寶店主
在過去半年時間,郭美美對自己的角色定位從富家千金變成了淘寶店主。郭美美曾有的身份是如魚得水的大小姐。車、包、表是她生活表現的重心,雖然她現在穿著自己淘寶店裡的衣服,開著mini,雖然到迄今為止,人們還無法摸清母女這十幾年來的財富來源……
短短演出兩日,郭美美就一個勁地擔心自己的生意。中午和晚上是她接單子、發貨的時間,她抱怨著快遞多收30塊,抱怨廠家發貨不及時,更擔心自己家裏堆成山的衣服,還計劃著:「再招一個人,現在是我和一個閨密弄著」。
之所以開淘寶店的原因是:「我一個星期就花了7000多塊買衣服,實在不行了,必須開源節流」。而真實的原因卻是:「現在能幹甚麼呢?出去玩是真無聊了,我媽又整天罵,我開個店才一個星期就走了幾十件衣服,當然有的賺了!」
探秘:家庭傳襲
報導稱,郭美美的母親郭登峰的生活也沒有章法,她只好跟著打游擊。她這樣解釋母親的尷尬地位:「我爸結過婚,但是沒告訴我媽。我媽覺得他花,所以不答應和他在一起。」
郭美美說自己也不知道母親的錢是哪裏來,她更關心母親身邊有哪些男性朋友:「那個澳大利亞人和她好了幾年了,前兩年都特別好,後來又分了,這都一年沒見了。」
據悉,從深圳回益陽是郭美美少女時期的分水嶺。當時她在益陽讀初中,她說:「我拉下了半年的課,穿的又比別人好。」她稱自己在老師和同學中都得不到任何友好的感情。
郭美美喜歡用「輟學」這個詞來描述自己的無奈,不過這個家庭的混亂也成為她日後步入另一軌道的前因:「我媽過去從來不管我,她自己還忙著事業,忙著談戀愛,我完全是保姆帶大的。」回憶中經常出現外婆、姨媽、表姐這些女性角色,卻沒有重要的男性角色。「我表姐在新西蘭上學,她就好了,徹底脫離苦海」。
16歲時,郭美美來到北京,那時,她堅持自己富二代、家境好的形象,說自己「從來沒掙過錢,別墅甚麼都是租的」。
郭美美從小接受的觀念就是找個有錢人家嫁掉,用年輕美貌爭取利益最大化。雖然郭美美的母親也供給女兒花銷,但是郭美美在朋友面前「花錢不算計,搶著付賬很大方」的形象根深蒂固。
關於郭美美的親生父親,又是一個至今沒有答案的謎。她說:「我媽忙著服裝店不管我,就把我送去了海南我爸那。」
郭美美對於父親的想像和敘述充滿矛盾。她一會兒說:「我爸是個有身份、有地位的人。」一會兒又說:「他就是個騙子,有過錢,又窮了,騙了我媽一輩子。」總之這個沒有和母親結婚的男人,成了母女倆生活中一直難以逃離的話題。連生活開銷大這一點,郭美美也號稱是遺傳自父親:「他從來只坐頭等艙,只住五星級酒店的。不管有沒有錢。」
她稱:「我去海南也是因為我媽把學費給了我爸,他卻沒管我,我說不上,他也無所謂,我就開始在外頭混了。」她說:「我在燒烤攤上混著,認識了一幫和我一樣大的小混子,叫十三妹甚麼的,他們湊了300塊給我,我買個特價機票回到了深圳。」
總之,郭美美從母親那裏繼承了強悍的秉性,又和父親一樣要給自己裝點門面,作為私生女,對她來說,受到質疑的本來就不是障礙。唯一難受的是,奢華的生活一去不返……
(責任編輯:李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