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1年12月21日訊】11月6日早晨,佛山市民劉某剛去澳門6小時,通過一次電話,之後接到電話運營商的一萬多塊的欠費通知時,他的第一反應是懷疑自己聽錯了。涉事運營商12月20日答覆,該用戶在港澳台02區漫遊一共產生209183K B的G PR S流量,「扣費10459.1元正確」。
據《南方都市報》報導,11月6日24時許,劉某從珠海進入澳門。幾個小時後,接到電話運營商電話,其手機已產生10459.1元漫遊費。劉先生說:「10459元!聽到這個數字,我開始還以為自己聽錯了。」
巨額漫遊費從天降
回到佛山後,劉某打印出電話清單。當日6時20分,澳門GPRS上行(境外漫遊出訪)收費為1459.10元和9000元,合計10459.1元。他無法理解巨額漫遊費產生的原因,「之前我只接過一個電話啊,沒有上網。」
劉某稱,與運營商交涉時,對方稱出境時已短信通知注意事項,「可是通關時忙忙碌碌,誰有時間看手機?」
運營商稱按章收費
12月20日下午,涉事電話運營商答覆,該服務號於2011年11月6日6時20分產生209183KB GPRS流量,約204M,扣費10459.10元。「經查證,該用戶在港澳台02區漫遊的GPRS流量是按照0.05元/KB進行收費的,用戶一共產生209183KB的合計流量,扣費10459.1元計費正確。」
運營商聲稱,該司在客戶入境已經發送過相關歡迎短信和資費提示和告知義務,系統數據也顯示,客戶使用的手機在漫遊時確實產生該GPRS流量。事後也與客戶積極溝通,並提醒用戶在智能手機使用過程中慎用某些手機功能並做好病毒防控工作。
電話運營商認為,即便消費者沒有使用手機,「因為手機病毒或者沒有關閉軟件自動更新、自動定位等功能,也會自動產生流量。」
「天價」話費錯在誰
作為涉事商家的競爭者,客服經理羅某建議,為避免後台運營程序產生高額費用,智能手機用戶出境時最好關掉網絡。「可以打開WIFI,利用當地無線網絡。」
針對高額漫遊費產生的司法問題,北京禮華律師事務所律師何歷明認為,主要看雙方簽約時對權責關係的認定,如果電話運營商有告知義務,僅僅短信通知存在爭議。
《中國經濟週刊》曾發表通信業觀察家、飛像網CEO項立剛的文章:《天價漫遊費錯在誰》。項立剛認為,這不是內地運營商的計費平台出了問題。智能手機後台產生的流量非常多。但是項立剛否認了運營商沒有責任的說法。他說,在系統感應到用戶出境後,要先期關閉一些功能,同時短信提醒用戶,在用戶願意開放的情況下才開放。
(責任編輯:葉清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