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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住宅五法過三讀 土徵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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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12月13日訊】(大紀元記者張宇、耿豫仙台北報導)在各界關注下,住宅五法中除土地徵收條例其餘皆在13日敲鎚三讀通過,一直居中協調推動住宅法的立委陳節如表示,長期以來,住宅政策偏重購屋利息補貼,缺乏完整提升民眾居住品質和保障、居住權益政策,有了住宅法,將來政府對整體住宅政策及計畫,皆有明確及完整的規範。

「住宅五法」包括,平均地權條例、地政士法、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住宅法、土地徵收條例,前三項又稱「地政三法」。不動產仲介業者、地政士及土地買方在不動產交易後需登錄成交案件實際資訊,但不為課稅依據。

住宅法  

社會住宅推動聯盟發言人彭揚凱說,雖然高興但也含有遺憾。高興是12年從無「住宅法」到見到「骨頭」;而遺憾則是,提供特殊身分的弱勢者的社宅從未入專章,到最後只爭取到10%,他認為,中央既如此,各縣市也將依此比例提供,全台弱勢者何時能享有有品質的住宅。

玄奘大學財務金融系副教授花敬群表示,住宅五法通過有利於未來房屋交易價格資料分析透明化,但對外發布去識別化規定略顯美中不足。

對社會住宅有法人依據,但規定弱勢低收入家戶可分配到的住宅數量太低,不符民眾期待;建議日後執行時可提供更大比例,而非以僅符合最低標準為依據。

實價登錄

內政部一再保證,「實價登錄」不等於「實價課稅」。陳節如表示,經協商表明,實價課稅不可能同時實施,甚至近期,因為相關的法案如所得稅法、發票法等都得修正,而且即便要課,稅率也會降。

法案明定,這些登錄的資訊,得供政府機關利用, 並以區段化、去識別化方式提供查詢,已登錄的不動產交易價格資訊,在相關配套措施完全建立且立法後,始得為課稅依據。

海悅廣告總經理曾俊盛認為,現在土地增值稅最高40%,法案中規定在相關配套措施建立並完成立法後,始得作為課稅依據,代表未來有可能降低稅率。

他以交易一戶一億元為例,土地增值稅加房屋評定現值,現在最高約可課稅500萬左右的確太低;但未來實價課稅若以交易總價的40%計算,則可課到4,000萬元的稅不太可能,所以估計政府一定會降低稅率,讓投資者在合理的範圍內繳稅也是好事一樁。

中信房屋市場研究中心表示,明年隨著實價登錄上線後,部分區塊的房價修正會出現較明顯的鬆動,但交易量體並不會因此而大幅增加。◇

(責任編輯:陳妤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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