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1年01月03日訊】(大紀元記者姚一彥丹麥報導)據丹麥《貝林時報》報導,丹麥政府已經宣佈涉及外國人的社會福利將有所改變,具體表現在醫療服務、市政學校教育和現金補助等方面。
一個由多個政府部門代表組成的委員會,將審查現存收入原則變通的可能性,這將會導致外國人需要居住數年後,方可在丹麥享受社會福利。
積分計劃的延續
丹麥就業大臣斯濤拜格(Inger Støjberg)說: 「在丹麥有些根本性的錯誤,只要外國人一抵達丹麥,無需做任何貢獻,稅務金庫立即向他們敞開。因此,我們計劃在財政補貼、醫療服務、市政教育等範圍內無偏見地考量現行收入原則。我們會考慮所有因素。」她表示,目前的原則是「歡迎能夠並願意為丹麥作貢獻的人」,這是最近開始對來丹麥的外國人實行積分計劃的延續。斯濤拜格將帶領委員會仔細檢查所有社會福利細節,並使得政府在不違反歐盟或國際公約的規定下,提出最可行的評估方案。
工業聯合會提警告
丹麥工業聯合會(DI)警告政府執行這類限制外國人獲得社會福利的計劃,會影響為工作而考慮遷居來丹麥的外國人,以及在國外工作後返回丹麥的歸僑。
丹麥工業聯合會勞動力市場政策主管尼爾森(Steen Nielsen)表示: 「以工作為目的來丹麥的外籍勞工必定會納稅的,因此對他們來說,這是不公平的。」他指出,丹麥需要吸引外國勞動力。同時,如果外國人需支付高稅率和在醫療服務以及子女就學等方面支付額外費用的話,那就難以吸引外籍人才。
丹麥工業聯合會預計,居住在丹麥的外國人一旦失去工作,必會在謀求新職時要求所有社會福利資格。尼爾森說: 「僱用他們的丹麥公司需要高額投資才能使他們在丹麥工作。」丹麥工業聯合會認為,非常重要的是,無論規定有任何變化,都不應該包括丹麥歸僑。
歐盟專家哥本哈根大學教授溫德(Marlene Wind)表示,政府的社會福利以收入為前提的計劃,只能在歐盟提供的法律規定下才是合法的。這也同樣適用於在國外工作,享有一段免稅待遇後回國的丹麥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