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甚麼尊稱別人夫婦為「伉儷」?
在日常生活中或書報雜誌上,伉儷、賢伉儷都是常用的對別人夫婦的尊稱,古書典籍也常見到,如《晉書.卷五十六.孫楚傳》中載︰「未知文生於情,情生於文,覽之悽然,增伉儷之重。」
那麼,為甚麼尊稱別人夫婦為「伉儷」呢?
「伉儷」一詞最早見於《左傳.成公十一年》︰「已不能庇其伉儷而亡之。」作妻子、配偶用。據載,春秋時代魯國大夫聲伯的父親肸叔,是魯宣公的弟弟。聲伯的母親沒有舉行媒聘之禮,就和肸叔住在一起,因此魯宣公之妻穆姜瞧不起她。
生下聲伯後,她被迫嫁給齊國管于奚,生下兩個孩子就守寡了。後來,她回到魯國聲伯處。聲伯讓他的異父弟弟當魯國大夫,把異父妹妹嫁給了魯國大夫施孝叔。晉國使臣郤犫來魯國聘問,向聲伯要妻子。聲伯就把異父妹妹施氏夫人奪給了郤犫。
這個女人對丈夫說︰「鳥獸尚不肯失去配偶,你打算怎麼辦?」施孝叔說︰「我不想死。」這個女人就隨郤犫到晉國去了,並生了兩個孩子。等到郤犫死後,晉國人把她歸還給施孝叔。
施孝叔到黃河邊迎接她,還把她的兩個孩子扔進河裏。這個女人憤怒的說︰「你不能保護自己的配偶而使她離去,又不能愛護別人的孤兒,還殺了他們,你會有什麼好結果呢?」就發誓不再做施孝叔的妻子。
另據《左傳.昭公二年》上載︰「晉少姜卒,公如晉,及河,晉侯使士文伯來辭曰:『非伉儷也,請君無辱。』」孔穎達.疏︰「言少姜是妾,非敵身對耦之人也。」大意是說,晉平公娶了齊景公的女兒少姜為妾,晉平公很寵愛她。不過,沒幾個月少姜就死了,魯昭公前往弔唁,到了黃河邊,晉平公派士文伯來辭謝說︰「少姜不是正室,依禮不需要魯昭公親自來弔唁。」
這裏的「伉儷」是正妻的專稱,由此可知,少姜是妾的身分,當然與晉平公無法匹配,也就不能稱為伉儷。
伉通「抗」,本意是相當、匹敵之意,如《戰國策‧秦策一》︰「天下莫之能伉。」儷,本意為配偶之意,如《廣雅》︰「儷,耦也。」耦通「偶」,即配偶。因此,「伉儷」是指可以相匹敵的配偶。後來,人們就尊稱個人條件、事業成就相當的夫婦為「伉儷」、「賢伉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