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4月20日訊】一名前保險經紀詐騙客戶36萬元保費,昨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被判入獄16個月。裁判官指,被告的行為嚴重破壞誠信,而且長時間犯案,必須判處入獄。
案情指,32歲的被告,02至03年任職紐約人壽,期間為其胞姊及她當時的男朋友安排,各自購買一份人壽保險,兩份保單每月供款額為1萬元,透過銀行轉賬至被告或其胞姊的賬戶。被告03年離職時沒有通知胞姊男友,令他繼續付款,保單在04年被終止。 (//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