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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動發展基金 台立院爭議中初審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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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2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蕭保祥台北22日電)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天審議行政院體育委員會的「運動發展基金」預算,雖然有部分立委批評體育發展基金的編列太過浮濫,這筆基金仍在減列與凍結部分項目後,初審通過。

由運動彩券的部分盈餘所成立的運動發展基金,體委會原列19億438萬9000元,經過協商後,減列3億4897萬5000元、凍結2億5000萬元,初審通過的基金預算為15億5541萬4000元。

即使初審只花不到2小時就通過這筆基金預算,不過,國民黨洪秀柱、蔣乃辛等立委都直言,體委會這項預算案太過浮濫,曾任體委會主委的國民黨立委趙麗雲,也說「你們這樣編列預算,連我們審得都臉紅。」

立委們批評預算編列浮濫,就拿2010年「旅運費」原列1100萬元,如果4人來辦理業務的話,等於每人單年度出差203天,立委質疑,「公務員全年都在出差,有違常理。」因此旅運費預算腰斬,改列550萬元。

部分立委也質疑,體委會編列的運動發展基金預算,與年度預算的公務支出重複性高。

運動發展基金的歲入來源為運彩盈餘,體委會原列24億1131萬9000元。洪秀柱表示,根據台北富邦銀行與財政部的發行合約,2010年運彩保障盈餘為32億500萬元,體委會應該增列歲入,也獲得立委認同。

體委會主委戴遐齡解釋,「運彩盈餘有限,增加歲入的話,可能會增加北富銀的負擔。」不過洪秀柱認為,體委會應該按照合約精神執行,2010年運動發展基金增列為32億500萬元。

民進黨立委陳亭妃在會議開始時,就直言「運動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尚未通過,為何可以審預算,這是違法行為。民進黨團先行退會抗議,並未參與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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