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0年11月13日訊】(大紀元記者周月諦多倫多報導)11月12日,約20位華商代表在密市向國會議員兼司法部長秘書德克特(Bob Dechert)提議修改法律,進一步保護商戶的合法權益,避免陳旺事件重演。唐人街叢林水果店老闆黃先生(Jeff Ng)表示,警方近期的反應速度比以往快很多。
華商代表向議員提意見
華盛超市認為,輕度懲罰無法防止小偷再犯。幾年前,一人到華盛偷東西,法官只判了3天監禁。
德克特回應,國會已提出草案,從而加大力度懲罰慣偷。草案稱,偷竊3次或以上者將面臨至少6個月監禁。德克特說:「小偷坐牢的時間越長,偷東西的時間就越少,今後也不敢隨便再偷。」
密市「元明大」華人超市的店員遇到小偷時,不知警察在多長時間內會趕往現場。元明大提議,警察告訴店鋪等待時間;政府限制警方的反應時間。
德克特回答,政府會幫警方提高效率。他說:「加拿大是非常多元化的,每個社區的情況都不同,很難要求警方在某個時間內趕到現場。」 德克特計畫週一會向司法部長轉達華商的訴求。
水果店老闆:警方反應速度變快
11月12日,唐人街慣偷伯內特(Anthony Bennett)穿橘紅色T恤和白色外套,走進多倫多舊市政廳法院,未認罪。伯內特在法庭上笑,和來看望他的兒子、紅髮女子飛吻。
唐人街叢林水果店老闆黃先生在法院旁聽。他表示:「我看不出伯內特感到害怕,他很可能還來偷東西。今年春天,我剛開始買花,伯內特就來偷。店內裝了幾個攝像頭,拍到了伯內特偷竊的場景。我真希望伯內特坐牢。」
黃先生還說:伯內特不是唯一的小偷。最近,他遇到另一個小偷。警方在一個小時內就趕到現場,比以前快了很多。他相信這種進步與陳旺案有關。
受害人權益行動委員會的奚治瑾律師表示,伯內特不是一般的犯人,所以受害者也應提出不一般的申請。司法系統應禁止伯內特踏入唐人街。
上週三,黃先生已向法院提出書面申請,要求禁止伯內特步入Kensington市場和唐人街,為期3年。禁區範圍是Beverley路以西,Bathurst路以東;College路以南,Queen 街以北。
陳旺表示,儘管週五超市的生意很忙,他還是要來法院支持黃先生,因為唐人街不止一家店被偷。國會議員德克特表示,陳旺是一名受害者,有權利逮捕小偷。法官作出了正確的判決。
週五,法庭的審訊無進展,伯內特將被繼續關押。 下次出庭時間是11月16日。
今年5月至7月,伯內特曾5次到唐人街附近的叢林水果店偷花,總價約200元。警方已 控告他5項5000元以下偷竊罪。
福建老闆兒子抓賊反被關
福建社區商家指出,大部分小偷是慣偷。如果這次沒抓到他,以後還會再犯,直到被抓為止。政府需儘快修改法律,從而進一步保護商戶的合法權益。
祖籍福建的老闆回憶,一名黑人女子曾偷了價值47元的貨品。小偷在店裡嚷嚷還打人。四、五名店員一起才把小偷控制住。這時,情緒激動的小偷無意中把手摔到榴蓮上,流了一點血。
警方趕到現場後,小偷說了幾句英文。警方便給老闆兒子戴上手銬。現場其他店員的英文都不好,眼看著老闆兒子被警方帶走。幸好,店內的保安攝像頭拍到了案發經過 。警方之後看到錄像,才同意放人。
德克特回應,皮爾區警方計畫在不同族裔中招聘警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