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澳门威尼斯人赌场官网9月17日讯】我于1993年7月12号,因剖腹产住进平顶山市第二人民医院,手术中因大出血,术中失血1000毫升,术中血压为60-120/50-70mmhg,医院给紧急输了400毫升血(当时在血库交的现钱)。就是这次医院违反有关规定给我输了不合格的血,使我得上了终生治不好的丙型肝炎(我从未在别的地方住过医院,更未输过血)现在已发展成肝硬化,并且做了切脾断流术。
我于2004年11 月将该医院起诉到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在我1993年7月住院病历(法院提取的)中有输血单一份,上面有受血者 马玉翠(我)供血者 赵金平 血量 400CC还有报告者和麻醉医师的签名,单子上面还有一个(急)字,后面两个感叹号(证明当时紧急输血)。
而法院对此重要证据不管不问,对原告的所有证据视而不见,而听信医院编的谎话,说是手术记录中没写输血(他们的手术记录乱七八糟,上面有:先手术 后麻醉的记录)最简单的东西都会写颠倒,其他的还能信吗?于2005年9月做出如下判决:原告从未在被告处输过血(医院知道给我输的血不合格,所以耍无赖不承认,而法院和它更是臭味相投欺下瞒上)。输血单就在病历里面,难道你们真的看不见,你们的父母没给你做眼睛?还是嫌我没钱吧!希望你们的后代有良心。
医院和法院都知道我没有能力再上诉,我已不能工作,因病已是我欠下不少外债。所有证明医院是无赖的证据都保存完好。希望善良的媒体和好心人关注,谢谢。
马玉翠 河南平顶山市 电话0375-4989592(//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