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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导交大流浪狗事件 破报2人各判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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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澳门威尼斯人赌场官网12月28日讯】〔自由时报记者王锦义、黄美珠/竹市报导〕国立交通大学环安中心主任叶弘德不满“破报”的康姓记者及黄姓总编辑,未经查证就以新闻报导指称,他在民国91年11月中下令捕捉校内流浪犬,并致其中一只惨死等,涉嫌诽谤他名誉。叶弘德因此向新竹地院提出自诉。新竹地院昨同处康女及黄某各有期徒刑3月,均得易科罚金。

本案缘起于3年前交大校内发生流浪犬侵扰师生事件,校方因此在同年11月中派员捕捉,且疑似造成一只不幸死亡,当时引发各界议论。

判决书指出,同年12月间,“破报”康姓记者以前述事件撰文“动物伦理与科学(社会 )发展”,指称该起事件是叶弘德下令所致,捕捉对象还是校内动保社团所照顾、已结扎且植入晶片的校园流浪狗。

文中另称,在前述不合动保法的捕捉流程下,一只狗被钓鱼线勒毙弃置垃圾桶中,其余2只不知去向。全案经师生抗议协商后,叶弘德竟私改会议纪录,并广发新闻稿声明,指其所为完全合法。

判决书指出,由于康女文中连续用“大言不惭”、“编造”、“无知”等字眼评论叶弘德,且只要上网以“叶弘德”3字搜寻相关资料,网页上就会出现这类字眼,因此叶弘德觉得其社会人格地位遭毁损,去年8月具状向新竹地院自诉康女与该报总编辑黄某涉嫌诽谤。

判决书指出,康、黄强调,该篇报导内容与环保、动物保护观念等公共利益有关,平实理性、以善意为出发,依当前社会观念,并没有贬损叶弘德声誉的情形。并强调,该篇报导属于宪法保障的言论自由,她在做新闻报导及评论时,有相当的理由确信消息来源是真实。

但承审法官传讯康女所提、有利于她的证人却发现,这些证人无人目睹整个捕狗过程;就师生协商的会议纪录部分,也仅能证明这些证人不同意叶弘德协商后的片面制作,而非更改已经存在的会议纪录。

法官还发现,康女撰文前未向叶弘德查证,也未访谈前述证人,更无法证明叶有广发新闻稿声明之事,不采信康女“对其所报导有真实确信”的说法,判处康、黄败诉。

叶弘德得知判决后表示心情平静,强调提出告诉是不得已。

康女获悉后表示,她对判决的结果感到错愕和难以心服,但因确实的判决结果和理由她尚未看到,将在收到判决书后,再与律师研究是否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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