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tvsmo.com

国会职权修法释宪案 宪法法庭:部分违宪

人气: 512
【字号】    
   标签: tags: , ,

【大澳门威尼斯人赌场官网2024年10月25日讯】(大澳门威尼斯人赌场官网记者常怀仁台湾台北报导)国会职权修法释宪案,宪法法庭25日做出113年宪判字第九号判决,针对立法院听取总统国情报告、反质询、人事同意权、调查委员会及调查专案小组、听证会、藐视国会罪等部分进行宣判,部分违宪,如:藐视国会罪,而反质询不违宪。

立法院听取总统国情报告不抵触宪法

立法院职权行使法第15条之1第1项规定,立法院于每年集会时邀请总统至立法院进行国情报告。宪法法庭认为,该规定的规范效力不及于总统,立法院依规定所为邀请,对总统并无宪法上之拘束力,于此前提下,尚不生抵触宪法问题。

但,宪法法庭表示,立法院听取总统国情报告时,无指定国情报告内容之权,亦无就其国情报告内容,对总统为询问、要求总统答复,或要求总统听取其建言之权。所以,关于“就其职权相关之国家大政方针及重要政策议题”等相关规定,自本判决宣示之日起,失其效力。

反质询不违宪

立法院职权行使法第25条规定,质询之答复,不得超过质询范围之外,并不得反质询;被质询人除为避免国防、外交明显立即之危害或依法应秘密之事项者并经主席同意者外,不得拒绝答复、拒绝提供资料、隐匿资讯、虚伪答复或有其他藐视国会之行为。

宪法法庭表示,若行政院长或行政院各部会首长以问题或疑问句等语句形式,答复立委质询,或提问以厘清质询问题等情形,即便言语表达方式有争议,仍属立委质询之答复,不构成反质询。于此前提下,本规定尚不生抵触宪法问题。

宪法法庭表示,关于“并经主席同意”、被质询人不得拒绝提供资料或有其他藐视国会之行为部分,均逾越立法委员宪法质询权与立法院宪法职权范围,违反宪法权力分立原则与制衡原则,自本判决宣示之日起,失其效力。

人事同意权部分违宪

立法院职权行使法第30条之1第1项规定,被提名人拒绝依第29条之1第2项规定答复问题或提出相关资料,拒绝依该条第3项规定提出结文、或拒绝依前条第3项规定具结者,委员会应不予审查并报告院会。

立法院职权行使法第30条之1第2项规定,被提名人违反规定,于提出结文或具结后答复不实、隐匿资料或提供虚伪资料者,委员会应不予审查并报告院会。经院会决议者,得处新台币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之罚锾。

宪法法庭指出,第30条之1第1项及第2项前段规定,属国会自律范畴,原则上不生违宪问题。惟立法院院会尚不得因委员会不予审查,即不行使人事同意权,否则即属违反其宪法忠诚义务,为宪法所不许;第30条之1第2项后段规定,逾越立法院宪法职权范围,自本判决宣示之日起,失其效力。

调查专案小组违宪

立法院职权行使法第45条规定,经院会决议,设调查委员会,或得经委员会之决议,设调查专案小组,行使调查权及调阅权;调查委员会或调查专案小组得要求有关机关就特定议案涉及事项提供参考资料,并得举行听证,要求有关人员出席提供证言及资料、物件。

宪法法庭表示,关于得经委员会之决议,设调查专案小组,行使调查权与调阅权之规定部分,违反立法院调查权应由立法院自为行使之宪法要求,自本判决宣示之日起,失其效力。另,涉及调查专案小组部分之规定,一并失其效力。

宪法法庭指出,关于调查委员会得“要求有关机关就特定议案涉及事项提供参考资料”部分,其要求提供之参考资料所涉及事项,须为与立法院行使宪法职权之特定议案之议决有重大关联者;于此前提下,此部分规定尚不抵触宪法问题。

宪法法庭表示,关于调查委员会得“要求有关人员出席提供证言及资料、物件”部分,除要求政府人员出席提供证言部分,不抵触宪法问题外,其余要求政府人员提供资料、物件,及要求人民出席提供证言及资料、物件部分之规定,自本判决宣示之日起,失其效力。

听证会部分违宪

立法院职权行使法第59条之1第1项规定,各委员会、调查委员会、调查专案小组为审查院会交付之议案、全院委员会为补选副总统、弹劾总统副总统或审查行使同意权案,得依宪法第67条第2项之规定举行听证会。宪法法庭表示,除调查专案小组部分外,属国会自律范畴,尚不生抵触宪法问题。

立法院职权行使法第59条之3第2项规定,应邀出席人员非有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出席。宪法法庭表示,受邀出席人员若属社会上有关系人员之人民者,本得依其自主意愿而决定是否应邀出席,无论基于受宪法所保障之权利,而拒绝出席听证会,均属规定所称正当理由。于此前提下,本项规定尚不生抵触宪法问题。

立法院职权行使法第59条之4规定,受邀出席之政府人员或与调查事件相关之社会上有关系人员于必要时,经主席同意,得由律师、相关专业人员或其他辅佐人在场协助。宪法法庭指出,关于“经主席同意”部分,抵触宪法,自本判决宣示之日起,失其效力。

藐视国会罪违宪

刑法第141条之1规定公务员于立法院听证或受质询时,就其所知之重要关系事项,为虚伪陈述者,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宪法法庭表示,违宪,自本判决宣示之日起,失其效力。

责任编辑:郑桦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