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三十六年,江苏仪征县这个漕运古镇的运输海盐船只起火,焚毁的船只达一百三十多艘,烧死和淹死的达一千四百多人。当时船只运盐都是直达的,东起泰州,西抵汉阳,半个中国都在运程中。仪征岸边,一排排的运盐船的桅杆遮蔽了天空,远远望去,仿佛一座城池。这么多的船上有那么多的人一夜间全都丧了命,被烧成焦枯的干肉,如此凄惨的厄运,是命吗?这些同一事件中死去的人都到哪里去了呢?
先从乾隆三十二年的事说起。那年镇江修城隍庙,主事募集资金的三人分别是严某、高某和吕某。一个下雨天的早晨,来了一台轿子,轿中的妇女从袖中取出一封银子,交给接待的严某,说:“这是修庙的银子五十两,拜托秀才登记一下。”
严某请问妇女姓名和住处,以便登记。妇人说:“微不足道的小善,不必留名,烦请记下银子数字就可以了。”说完就走了。
这时高某和吕某来了,严某便将刚才有善妇捐款一事跟两人说了,并和他们商量如何人帐。吕某笑着回应道:“何必登记?趁没其他人知道,我们三个人平分了,也没啥要紧。”高某也应和说好。
严某认为这种贪财事做不得,赶忙制止,但高、吕二人不听,严某无可奈何,就离开了。于是,高、吕二人就地将五十两银子对半分掉了。此后,严某从未与人谈起高、吕私分捐银一事。城隍庙宇竣工八年后,高某死了,再一年,吕某也亡故了。
乾隆四十三年春天,严某生病,恍惚中见到两个差役手拿传票对严某说:“有一个妇人在城隍面前告你,我等奉命带你前去对质。”严某问差役是什么事,差役说不知道。当下严某就与差役一同前往。
过了仙桥,到达庙的二门,忽见一个带枷的囚犯叫唤严某:“是严兄吗?”一看,是高某。高向严某哭诉说:“小弟自乙未年死后,到现在已受苦四年,全是因为在阳间犯的罪被判刑、惩罚。眼看就要期满,可以托生,不料又因侵吞修城隍庙银事发,被押解到这里受审。”
严某说:“这件事已隔了十多年,怎么又会突然案发?大概是那个妇人告发的吧?”
高某说:“不是的。那妇人今年二月死的,凡鬼不管是好是坏,都要押解到城隍府来。那个妇人在人间是一个善人,就与其它几个行善的鬼一起到城隍面前来过堂。城隍就开玩笑似地问她:‘你一生见有好事就要行善,好几年前本府修缮衙门,你却舍不得捐钱,这是为什么呢?’妇人说:‘小妇人那年六月二十日,曾送银五十两到募捐公务所,是一个姓严的秀才接下的,自己觉得做这么一点点好事,算不了什么,不肯在账本上留名,难怪城隍爷您不知道。’城隍爷立刻下令憎恶司仔细查明事实。小弟不得不将这件事全盘托出。当初,因为严兄曾经劝阻,所以叫你来对质。”
严某问:“吕兄现在何处?”高某叹着气说:“他生前犯的罪重,已被关在无期徒刑的大牢中,不光是为分占银子事。”
话未说完,两个差役来传话:“老爷升堂了。”
严某与高某跟着差役立在台阶下,有两个童子举着彩色旗幡导引着一个妇人上殿,又牵着一个带枷锁的犯人进来,一看就是姓吕的。
城隍对严某说:“善妇的银子是交在你手里的吗?”严某一一据实相告。
城隍对判官说:“这件案子涉及修理本府衙门一事,我不能擅自作主,应该将此案交付东岳大帝定案,你快准备文书案卷送去。”城隍又叫两个童子将妇人送走。
两个差役押着严、高、吕等三人出城隍庙,路过西门,沿路看见有的男人穿着女人衣服,有的女人穿着男人衣服。有的头上罩着盐蒲包(以蒲草绳捆扎的盐包),也有身披羊皮、狗皮的,来来往往,满眼尽是。
严某耳边听到有人说:“乾隆三十六年,仪征有盐船火烧一案,凡在当时被烧死和淹死的,今天罪业已满,都可以投胎转生了。”
两个差役说:“东岳大帝难得坐殿升堂,我们还是送文要紧。”
往东岳大帝殿送完案卷文书,两个差役急急忙忙地走了,一边对这三人说:“文书已送上,你们可以前去听候宣判。”
严某等三人赶忙上前去,还未站稳,就听得殿上宣判说:“在押犯高某,私分善妇人捐银,其罪还算小,可按城隍原判,枷锁处置。吕某生前,包揽讼词,专门坑害无辜百姓,罪恶很大,除照原判枷锁服刑外,命火神焚毁他的尸体。严某是个君子,他的阳寿未满,应快送他还阳。”
严某听完,惊醒过来,见自己睡在床上,家里人全披麻挂孝。妻子对他说:“相公已死三天了。因为胸口尚有余温,所以一直守护在这里。”
严某将梦见的事一一讲给家人听,家人还不大相信。一年以后八月的某夜,吕家失火,吕某的棺柩果然被烧掉了。
还了罪业再转生
有人说:“人死如灯灭。”但从这篇记载中可看出,仪征(真州、扬子)海盐运输船只起火焚毁,船工的肉身虽然被火烧掉或被水淹死,但他们的灵魂(元神)已在肉体死去的那一刹那离开了他们的身体,而进入到了另一层空间(阴间)。七年之后,他们罪业还了,再投胎到人间转生。然而,再投胎转生并不是都可以继续当人,有的仍转生为人,也可能改变性别,有的则转生为动物等,是依照各人的业力不同而发置的。
资料来源:《子不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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