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一步上台阶,推开门,迎面扑来的热烘烘的暖气,顿时让眼睛和脸前起了一层绒。
是很宽朗的一间大屋子,当中一堵墙分作里外两间,外头用作日常起居和烧饭的地方,贴着墙有一只木头书柜,竖满了厚厚的书籍。当窗竖着一架铁皮炉子,走着一组铝皮烟囱,伸出窗外。炉前有一把椅子,凝固地坐着一个人,正烤着炉火看书,听见门响,充耳不闻的样子,只喉咙里发出一声招呼。
罗衣拉着朱锦脱外套,凑上去对那人耳朵大喊一声:“有客人来啦!”
那男子赶忙站起身来,冲着朱锦一笑,点点头。是个眉清目秀的男孩子,个头不高,神情柔和而带着一种自得的矜持。
他这样说:“欢迎你朱锦!每天都听罗衣说起你,你是我们在北京交的第一个朋友呢!”
他自觉得一二句话已然将客人敷衍得开开心心,施施然地,手里依旧握着那本书,进里间去了。
那间隔的墙上并没有门,朱锦便毫不掩饰地探头多看了一眼,只见后墙近天花板处开着一扇小窗,窗下放了一张床,床头夹着一盏读书灯,另有一只小桌上,铺着方格子台布,上头摆着笔筒、字典、大瓶的润肤乳、眼药水和零散的物件,看起来是一个舒适的小空间。
眼见得那男子拧开台灯。朱锦收回打量,在火炉边坐好。罗衣忙忙碌碌地在拉抽屉开盒子,沏了茶,抓了瓜子。小松鼠淘洞似的,搬出好吃的来招待好友,牛肉干、橘子、芝麻糖、松子、椒盐小胡桃。
围炉说着闲话,炉子上烤着馒头片,渐渐地金黄,焦香,室外的寒风刮过这小屋的窗前,此情此景真是暖意的,烤焦的面粉香味将简朴的白炽灯照耀下的一切,莫不搅合成一种暖意的金黄的色泽。
罗衣拿了一只盘子,拿勺子舀些红糖,捡些焦黄了的馒头片搁在盘子里。她们各自拿了一片,嘎吱嘎吱嚼起来。吃了一会儿,朱锦同情地说:“让他也来吃两片罢?不好全都自己吃了。”
罗衣还兀自腾出牙齿来嗑一袋小核桃,嘎巴嘎巴的清脆有声:“不用了,他不领情的。好心送给他吃,影响他念书,倒还得罪了他。”
吃了一会儿,她又想起来补一句:“他从来不吃零食的,古怪吧?每天准点吃三餐饭才是他的正经。我认识他十年,从没见他吃过一颗糖,饭嘛,到点就要端上桌的。”
朱锦微笑,想像她在火炉前叽叽喳喳地嗑瓜子,男孩子在书桌前置若罔闻地苦读书的样子,油然羡慕道:“你真好命啊。像住在一个现成的童话里——从此以后,王子和公主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其实,我是好逸恶劳的一个人,念书也不爱念的,做事情么也不肯做。一天看看电视、吃吃瓜子、翻翻书、讲讲话,这样闲散最好过了。可是他,从小到大最勤奋最上进的,我就是坐在地上,哼哼叽叽地被他拖着走。这破北京,苦寒之地,谁要来呀?我是没办法呀!”
这话搁在朱锦这样风雨飘摇的人身上,实在是会嫉妒的:“那也是你命好呀,情投意合你才肯陪他这样漂泊呀。”
“这点倒是——我对他好服气的。我什么都不如他好,不如他聪明,不如他好看,不如他周转得开,我大抵没有别的好处,只是肯听他的话。”
在这个温暖的房间里的罗衣,放松开来,是一个二十岁的少女,尤其带着孩子气。她有条不紊地吃着核桃,剥着桂圆干,给朱锦讲述她和未婚夫的那些旧事,压低了声音,生怕里屋看书的人听见她正在讲述他。
从她念小学,他便是学长,永远比她早三届。她总是那个被留堂写作业的顽劣女孩,不知为什么,偏偏他怜惜她,总好心好意帮她写完。她的整个青春期,都是在他自行车后座上度过的。她永远在后座上对着他的后背嘟囔地说话,不发出声音的时候,则是嘴巴忙着吃零食。她仿佛蹲踞在他后背上的一只黑的猫咪,从来不担心地跟随他游走四方。@#
(未完待续)
责任编辑:李婧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