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渎职害民 损福折寿
清代时,有一县丞候补去江苏,委任他接替前任县丞管辖四个团镇。他携带家眷赴任,到任时,前任官因病已亡故。这一年遭水灾,朝廷下令一方面免除百姓钱粮,一方面由政府发放赈济。
府台发下公文,命令他调查该辖区受灾的户口。同时府台也派了两名委员下来一同处理灾情。
他与这两名委员是旧交,很相投契,就留他们住在一起,每天只是饮酒作乐,把处理灾情的一切事务,全部委托给保甲、乡董和团练去办,致使他们得以狼狈为奸、勾结舞弊,冒滥欺诈,从中渔利;受灾的贫苦百姓,反而得不到一点实惠。
不久,这位新任县丞夫妇两人先后无疾暴亡。委员中的一人回省出差,不到一月,也死了。这位县丞还不到四十岁,以前还没有过大过错,突然遭到这样的报应,人们都说这是由于他这次赈灾中玩忽职守,涂炭受灾的苦难百姓造成的。
道光庚寅年间,江北大旱,当地有关政府上疏请求赈济安抚。受灾户口人数稍多,抚军心中发生怀疑,就下令江苏藩司从其所辖各州县的府吏中,选派能干而又廉洁的人员十名,会同地方官员进行复查。
被选参与这项工作的人,都被认为是精干者,然而他们中大多都承顺抚军的心意,在复查工作中刻意过严,受灾百姓并未普遍得到赈济,因而节省下来的赈款竟达上万。当时只有郑祖经与某某人联合复查的较宽,因此触怒了抚军,不得保荐。十人中有七人,因复查精严而得到上级奖赏。
第二年,这七人都相继无病而亡。郑祖经,因此前海运工作中有功劳,而从南汇县丞被提拔为江都县令。他的一个儿子,以孝廉而入中书省。与郑祖经一起作复查工作的某某,一直安然无恙。
可见为官立心行事,害民之事绝不可为,切莫只做自己的官,毫不管别人的苦,只想逢迎上司的意图,不坚持公道正义,将“天理”二字丢在九霄云外。
不知冥冥之中,人的善恶,均被一一记载,所以说天道昭昭,又道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报应如影随形,斯时即万千懊悔,已自无及。为官须要慈悲为本,为民多做善事,不但万民感戴,皇天亦会佑之,也是为自己真正积下福德。
四、一震三人 报应分明
清代时,苏州有一人甲某,不孝母亲,经常辱骂殴打她。有一寡妇积蓄了百余两银子,准备存放在一店主处生利息,用来维持生计,却被某乙和某丙两人暗中看到,两人就偷了这些银子瓜分了。
寡妇丢失了钱,忧郁而死。人们都知道是某乙和某丙干的,但因他两人是无赖,都不敢说。某甲的母亲也被折磨而死。这三人都是藩台衙门的役夫。
壬寅年夏天,外寇入侵,局势紧张。官军要从浙江开赴江苏,政府在沧浪亭设立了军需供应局,该亭与郡文庙相邻。这一天藩台有公事来到军需局,随行的执事役夫等人,都分散在文庙前大树下暂歇。
当时艳阳高照,万里无云。忽然间黑云怒卷,狂风大作,雷电奔驰,刹时,一声炸雷闪过,甲乙丙三人同时被击毙在树下。有诗曰:“殴母偷银罪益高,恢恢天网总难逃。居然鼎足同遭谴,文庙门前即市曹。”
如此果报,可不凛然!知晓此事的人都说道:“人一举心动念,神明俱知。可见害人的恶因,是种不得的呀!”常言道:“使心用心,反害其身”,以警世人莫要贪图利己,谋害他人,干昧良心、伤天理的坏事。应惕励因果,行善向善,见到了善,就如同怕落到别人的后面一样;见到了不善,就如同用手去探热汤一样的可怕,修到有善无恶的境界。
自古以来,善恶有报是天理。传统文化告诉人们要敬天信神,重德向善,相信因果客观规律,任何时候都不能违背自己的良知。@(全文完)
(资料来源:《坐花志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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