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舍雅从俗,一味下流,背离文化与文明的发展规律。如:
国(国),甲骨文( )以口(人口)、戈(兵器)会意,戈也兼表声,用以武力保卫的人口表示原始能独立生存的氏族部落之意。后发展为邦国(诸侯的封地),遂将“口”改为“囗”(ㄨㄟˊ wéi,范围;表封地),并在“囗”下加“一”(表疆界),即成“或”(“国”的本字);后因“囗”、“口”难辨而诸侯国疆域渐定,遂又于其周边再加“囗”表示,即成“国”( )。至此,“国家”的基本要素--土地、人口、主权(武力),一体具备。
如此形象达意的“国”字,笔划数(11划)也十分适宜,却非要进行简化,并且主要从宋元以来的两个俗体“囻囯”中选择。选择“囻”也就罢了,毕竟还能体现出“民为邦本”之旨,结果却偏偏要选择体现皇权意志的“囯”字;而为了蔽丑,又给其中的“王”字加了一点(郭沫若裁定),成为“国”。
简化以后,“国”中无民,主权(戈)不见,域中所有,尽归于“王”,倒也是大陆社会的真实写照--民众仅为这个国家的“居民”或“暂住民”,不拥有一寸土地;人民对国家事务没有任何发言权,每年的两会,倒有不少外国籍人士参与国政。
军队属私家武装--“党指挥枪”;甘作他国附庸,对人称主喊爹;国土随意割让、赠送;土地、矿藏、资源、财富,尽为国有(党有),各级官员可以随意支配,包括特供与三公消费,包括好大喜功、不问后果的各种投资与建设,包括对外撒钱,包括贪污与浪费;发展到最后,只知向这片土地无度地索取,弄得山河破碎,满目疮痍,阴霾蔽日。
礼(礼),本作“豊”,甲骨文( )是玨(ㄐㄩㄝˊ jué,成对的瑞玉;表礼器)在壴(ㄓㄨˋ zhù,架起的鼓)上,用架好鼓乐、摆好礼器表示祭祀的程式仪规之意,即仪礼。为了表意清楚,篆文( )另加意符“示”(祭台)表示,即成“礼”。后俗或写作“礼”,只为书写方便,完全没有顾及音义,实际上是“失礼”之举。
简化后,以俗鄙的“礼”代替雅正的“礼”,其实是大陆统治者社会心理的真实反映:鄙夷礼仪与秩序,追崇粗俗与混乱。所以,文明古国、礼仪之邦的遗风,至今在大陆荡然无存。
真(真),甲骨文( )是人在鼎(大型烹煮器)上,表示道家安鼎设炉修炼以返本归元而得道成仙(飞升),即道家的真人。篆文( )稍讹,略见其意。
简化后用俗体“真”表示,“真人”不见了,自然就不信神了,所以无神论泛滥;“人”失本真,所以说是猴子变的,所以就不把人当人看,就不讲人权,而生杀予夺。
为(为/为),甲骨文( )是以手引象。大象的驯服与牵动,都不容易,闹出偌大动静,当然是有意去做一些重要的事情,也就是“有所为”的意思,字形所传达的意蕴丰富而可意会。篆文( )稍讹,略见其意。
简化时用“为”的草书 楷化作“为”,变成“力”加两点,成了有点力气或权力就可以随便动动,为所欲为了。
再如,猪→猪(俗体),猫→猫(俗体),造成“豕、犬、豸(猫)”不分。而“豕、犬、豸”三字在组字中,本来各表其属性--以“豕”为部首的字,都与猪有关,如:豚(ㄊㄨㄣˊ tún,乳猪)、豢(ㄏㄨㄢˋhuàn,养猪)、豪(豪猪)、逐(追赶走失之豕)、家(宀内有豕必为家)、圂(ㄏㄨㄣˋ hùn,猪圈)等。
以“犬”为部首的字,则多与犬类动物有关,如:狗、吠、臭、犯、狂、狩、猎、兽(兽)等;当动物的属性不明时,也都用犬来表示,如:狼、猿、猴、狮、狎、狠、狡猾、狰狞等。
豸(ㄇㄠ māo),甲骨文( )象猫,在霾的甲骨文( )中更形象。篆文( )讹变,其象不显。后或假借为ㄓˋ zhì,表示像蚯蚓类无脚的虫子。(“豸”在“貌”中作声符)故以“豸”为部首的字,则表示为猫科动物,如:豺、豹、貅、貉、狸、貔、獾等。
更多的问题,如: 6.阉割变乱声符,使汉字失去表音兼表意功能,同时扰乱了声符原来的有序体系。
形声字是汉字的主体,在现代汉字中占了90%左右的比重;同时,声符的选用,造字时是经过通盘考虑系统安排的,且大多兼表意。很多简化字破坏了声符的形体与体系,使得既不表音,又不表意,成了无理符号。如:
动,以力、重(人负物)会意,重也兼表声,用力移重物表示动起来之意。简化为“动”,“云”既不表意,也不表音,真真地是不知所“云”。还有更多的,如: 扰乱声符原来有序体系的,如: 而很多新造形声字,声符表音又不精确。如: 还有无理借用,造成两字音义俱损。如: ◎其中的“宁”,因读本音ㄓㄨˋ zhù时与“宁”的简化字混淆,故又简化字作“㝉”,纯属没事找事。
◎“吁(ㄒㄩ xū)”借用作“吁(ㄩˋ yù)”,又造成一字两读,如“长吁(ㄒㄩ xū)短叹”,“呼吁(ㄩˋ yù)”。
7.同音假借,张冠李戴,人为地造成“别字”。减少同音词是语言发展的规律,此类简化却逆潮流而行。
比如“台、台、台、台”--台,本为“胎”的本字(读ㄊㄞ tāi;台湾今读ㄊㄞˊ tái);也用作地名,如“台州”;台,本义为土台;台,本义为案台;台,本义为台风。
四字本同音异形,意义区别一目了然。简化以后统用“台”表示,成了同音同形,使很多意义混淆难辨,如“台风”(舞台上或讲台上所表现的风度与气质)与“台风”(飓风),“台子”(土台,舞台)与“台子”(木台,桌案),凭空制造出学习使用的困难。
还有:
“白干”,不知是指酒类的“白干儿”,还是指无效益的“白干”。
“后宫”,不知是指王后之宫室,还是指位于后面的宫室。
“面粉”,不知是指搽面之脂粉,还是指蒸食之麦粉;“下面”,不知是指低处、下首,还是指下面条。
“须发”,不知是指须毛头发(须发),还是指“必须发(发出,发财)”。
“游行”,不知是指游水而行,还是指在陆路上走移(游);《西游记》,不知是指往西边游水记,还是指往西边行旅记。
“余一人”,不知是指“我一个人”,还是指“余下或多出一个人”。
其他的,如:
“争斗”的“斗”,与“北斗”的“斗”;
“稻榖”的“榖”,与“山谷”的“谷”;
“后来”的“后”,与“皇后”的“后”;
“几乎”的“几”,与“茶几”的“几”;
“葱姜”的“姜”,与“姜姓”的“姜”;
“面粉”的“面”,与“脸面”的“面”;
“松散”的“松”,与“松柏”的“松”;
“制造”的“制”,与“制约”的“制”;
“一只鸟”的“只”,与“只有”的“只”;
“发射”的“发”,与“头发”的“发”(发);
“饥荒”的“饥”,与“饥饿”的“饥”(饥);
“经历”的“历”,与“历法”的“历”(历);
“冲锋”的“冲”,“冲水”的“冲”,与凿冰声的“冲”;
“征召”、“象征”的“征”,与“征途”、“征服”的“征”;
“里(里)外”、“这里(里)”的“里(里)”,与“乡里”、 “里程”的“里”;
“拘系”、“联系”的“系”,“关系”、“确系”的“系”,与“体系”、“系统”的“系”;
“树干”、“才干”的“干”,“ 干燥”、“ 干净”的“ 干”,与“干戈”、“干涉”的“干”。
同音不当合并,破坏了汉字表意的精细分工与准确性,引发歧义。如:
“云”与“云”。古代因“云”引伸假借表示“如云般意义不实、不定的话语”,为区别语义,故将其本义“云气”之类的含义在“云”上加“雨”写作“云”表示,字别义异,分工精细明确。而简化后却将二字合并为“云”,既抹杀了文字的演变与分工,又造成了阅读历史典籍时断义的困难。
“回”与“回”亦属此列。前者表“回返”,后者表“回旋”。简化以后两字合并为“回”,杜甫的诗句“渚清沙白鸟飞回”的“飞回”,难免会让人误解为“飞回来”,从而模糊了原语句的特定语义。
又比如: 本属不同的归类,体现不同的意义与差别,而简化字统用“复”表示,混淆了诸字的属性归类,抹杀了各自的表意侧重,其间的区别,都无以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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