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艺术中普遍存在着这么一种观念:“艺术是主观的,没有绝对的好与坏的标准”,与之呼应的说法:“艺术创作是自由的,不应该受任何约束”。
确实,在令人目不暇接的当代艺术潮流中,无论从内容、媒材到表现方式,可说是百无禁忌,大有“语不惊人死不休”之势。任何争议性的题材,一旦跟艺术沾上边,就被另眼看待,被无限宽容了;任何怪诞的表现手法,也能在“创新”、“突破”的名义下被“理解”和大力推崇。人们正因为看不懂这些“高深莫测”的前卫艺术,不得不谦卑起来,努力从中学习和体悟一番。艺评家们更挖空心思找出一些符合现代思维的逻辑,配合媒体的宣传,从此树立一个新的流派。
虽然现代艺术中也有具有巧思、美感或正面意义的作品,但是整个艺术的发展趋势确实走向了漫无标准的、价值混淆的浑沌状态。面对现代艺术,许多人并不是真的发自内心的喜爱或被感动。但潮流如此,也就顺应和接受了。而且不论作学术研究的还是从事艺术创作的,若不涉猎一些现代理论或手法,还有被视为守旧派的顾虑。
我在法国求学时,曾在一个研究音乐和绘画的教授家中作客,当他放松心情,放起了莫札特的音乐时,我想起他在课堂上关于现代音乐的长篇大论,就问他:“老师,您不是都听现代音乐?”他的回答竟是:“噢,我受够了现代音乐。”
另一个真实例子可以证明人们对“艺术”已经完全失去判断能力。我任教高中的美术教室曾被老鼠肆虐,当时学校提供了一些粘鼠板,我就在上面放着小块蛋糕作为诱饵。一个学生刚进教室,看到放在讲台上的粘鼠板,就问:“咦,老师,这是谁的作品?”我大笑之余“欣赏”了一下粘鼠板,还真有点现代艺术的味道。
那么艺术到底有没有标准或普世的价值?
在过去,人人都知道艺术追求的是“真、善、美”。从“美术”一词的原义看,标准也是明确的。美术在英文叫Fine Arts(法文Beaux Arts),其中art一词源自于拉丁文ars,意为“技巧”、“手艺”。Fine有美好、精致的,善的涵义,所以美术应该是“创造精致、美好的技艺”。而技艺(art)是有难度的,也就是有“基本功”的要求。而艺术表现美好,表现善,表现真实或真理,令人愉悦又能升华,所以具有教化作用。
从宇宙规律看,任何事物顺应宇宙、自然的法则,才能长久。所谓顺天者昌,逆天者亡。艺术作为宇宙中人类文化的产物,也应该符合自然,符合人性(包括生理的和心理的感受),才能长久,跨越时空感动不同时代的人。古代的美学原则(均衡、和谐、比例、节奏……)都是符合自然规律的。可现代艺术潮流不断地更新,却寿命短暂;到目前为止,哪一件作品堪称不朽呢?
再从过去公认的经典作品来看,无论是古希腊雕刻、文艺复兴钜作,……包括中国传统艺术作品,我们都能找到一定的品质。例如:
• 严谨、准确或理性、逻辑。
• 符合人性,情感表达适度,乐而不淫,哀而不伤。
• 符合自然规律(和谐、统一,节奏、均衡、对称、比例……)。
• 理想化;汰芜存菁,体现“真、善、美”。
• 富于精神内涵、体现出艺术家的修养。
• 雅俗共赏,甚至妇孺皆解,一如李白的诗、莫札特的音乐。
这些品质体现出来的不只是视觉感官上的美感,它完全像人的美德一样具有感召力,令人心悦诚服并乐于亲近,甚至使人得到精神升华,这也正是艺术的真正价值所在。
艺术的不同层次
从艺术品表现的内涵来看,也有境界高低之分。虽然“境界”、“美丑”或“画品”无法量化评价,但也存在着普世的基本认知而非毫无标准;而这“境界”之分也与道德价值息息相关。
• 最高境界 —追求永恒
不论在东西方,艺术的最高境界都在追求永恒的真理。这种永恒真理或具体化为神佛与天国;或抽象化称为“道”或“法”。所以东方人讲究“天人合一”,求“法”寻“道”。“道”或“法”就像宇宙的生灭运行的根本,无私无瑕,浩荡无边,包容一切。它远远超越人类情感,但因人也在其中,所以人也能感知。因此东方画中即使不直接表现神佛,也经常隐含着修炼哲思。
而在西方,古罗马哲学家普罗丁(Plotinus,二零五~二七零年)认为:真善美统一于神,神就是美的来源。所以西方艺术家直接以逼真的手法来表现神或天国世界,来代表永恒的,至高、至善的真理。西方最伟大的艺术作品,也几乎都是出现在神的殿堂里。
希腊哲人柏拉图的《文艺对话录》还有这样的说法:“每个人的灵魂天然地曾经观照过永恒的真实世界……狂迷(少数先天感受力强)的人见到尘世的美,就回忆起上界的美……这些少数人每见到上界事物在下界的摹本,就惊喜不能自制……”
柏拉图认为人的灵魂(元神)都是来自“永恒的真实世界”(神的世界)。而人间的美好事物,是在“上界”(天国)早已存在的人间“摹本”。由此引申,如果人间的艺术能够使人回忆或感受到上界(神的境界)的美;即能够呼唤人的神性、启发人最初始、最纯真纯善的本性,使人净化回昇,这样的艺术就是最高境界的艺术。(注1)
达到这种境界的艺术并不多见,当代艺术中也就更少了。所幸近几年来有巡回世界各地的《神韵艺术团》,她是当代罕见能达到此一境界的艺术演出。除了带给观众听觉、视觉的极致美感之外,许多人感受到神圣信息的洗涤净化,深感震撼。正如电影制片人N.Kahn所言:“如果这就是天国,请把我带进去!”
• 其次— 崇高精神(sublime):
当然艺术也不一定要不食人间烟火,如神仙一般才能感动人。文艺复兴时期的欧洲人体认到,人虽是上帝所造,却是世间的主体,人以自己的思想情感去认识神和自然,在现世的悲欢离合中淬炼生命、累积可贵的经验。因此艺术便从歌颂神与天国延伸到现世的美好,包括人生的尊贵荣耀,高尚的情感,更包括德性、公义等普世价值。
然而就像戏剧一样,一帆风顺的剧情不会吸引人,往往在困难和逆境中历尽艰辛和考验,激发出的生命能量才是最动人和可贵的。所以许多艺术作品从英雄、伟人的事迹中取材,表现了人性善、恶的对比和交战、逆境中的高尚人性光辉、冲突与和解过程中的超脱与升华,成为激励人心的永恒明灯。因为德性、智慧与勇气赋予了人类更大的尊严与荣耀,将人类由平凡提升至超凡。而通过艺术的淬炼,人的生命和价值更从有限延伸至不朽。
此外,大自然的壮丽、无限、神秘与不可捉摸也是一种令人升华的崇高力量,人在其中自感渺小,不自觉升起一股敬畏与谦卑之心,超然忘我的同时拓宽了心胸与眼界。所以,大自然也永远是人类艺术的最佳范本。
• 第三种层次 — 表现自我
每个艺术家的作品中,必然带有其本人的信息。从作者的人生阅历、思想性格、品味爱好,到创作的态度与习惯,都是形成其作品个人风格的重要因素。也就是说,作者的“自我”早已经在作品中了,是无须刻意外求的。古人所说的“画如其人”、“字如其人”也正是此意。
艺术家在创作中表现才华、思想或情感,与观众沟通,也是天经地义的。只是不同的心态与动机会造成不同的效果。假如是有为的,矫情的,媚态的,可能就不如自然的真情流露来的感人。
所谓“表现自我”,或在艺术创作中强调“独创性”,也是在个人主义、浪漫主义兴起之后的事。特别是到放弃客观物象写实的印象派之后,“个人风格”被越来越被强调,到最后成为评断艺术品价值的重要标准了。在二十世纪以后的作品中,许多艺术家有意摒弃传统,为了创新而创新,为了表现而表现,挖空心思标新立异。在这样的情况下的“表现自我”,就容易流于个人癖好或走极端,以至难有共鸣。所谓“自我”也要看是什么样的自我,是颓废病态的?狭隘自怜的?狂妄浮夸的?还是光明磊落、友善为他的?就像人的品德一样,如果艺术创作是为了求名求利、哗众取宠,怎么能是高尚的呢?又怎么能真正的感动人呢?(待续)
注1:柏拉图认为人的灵魂是不朽的,它可以不断投生。人在降生以前,他的灵魂在理念世界(上界)是自由而有知的。一旦转世为人,灵魂进入了肉体,便同时失去了自由,把本来知道的东西也遗忘了。要想重新获得知识就得“回忆”。因此,认识的过程就是回忆的过程,真知即是回忆,是不朽的灵魂对理念世界的回忆。@*
责任编辑:郑之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