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tvsmo.com

台灾民缴税 可延1至3个月

【字号】    
   标签: tags:

【大澳门威尼斯人赌场官网9月2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林沂锋台北21日电)凡那比台风重创南台湾,南区国税局今天说,受灾民众营业税、货物税、烟酒税等消费税可以延缴1至3个月。所得税除了延期缴纳1至3个月,也可以分期缴纳,最长不超过3年。

财政部南区国税局提醒民众,如有因遭受风灾有实际缴纳困难,导致不能于法定期间内缴清税捐时,可于纳税期间内,依税捐稽征法规定,向税捐稽征机关提出相关证明资料,申请延期或分期缴纳。

国税局说,可以申请延期或分期缴纳的税捐首先是营业税、货物税、烟酒税等消费税,得视灾害情况酌予延期缴纳1至3个月。但天灾、事变发生后销售或出厂应申报缴纳税款,不适用。

其次是所得税,将视灾害情况酌予延期缴纳1至3个月;因天灾、事变遭致重大财产损失者,可以分期缴纳,最长不得超过3年。

为方便灾民办理,南区国税局及所属各分局、稽征所中秋节全天加班受理民众灾损报备案件,及辅导民众办理灾损报备事宜。

另外,灾害发生后30天内,民众可透过书面、传真、网路或电话报备灾损。国税局免费服务电话0800-000321自9月23日起至10月31日止,每天早上 8时至晚上10时都有专人服务,10时后转入语音答录,次日上班由专人处理,并开放中南部地区民众利用手机可拨打免付费电话。

国税局表示,可以申请延期或分期缴纳的条件包括:经稽征机关核发灾害损失证明或核准报备灾害损失者;综合所得税纳税义务人领取政府、赈灾基金会救助金、赈助金,或为地方政府列册的受灾户;或因天灾、事变发生财务困难,不能于缴纳期间内 1次缴清应纳税款,经各地区国税局查明属实者。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