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的作用,是用以训戒人民,让他们体会其所表现的美德。礼的作用,是用以教导天下,让人们了解必须节制过分的行为。
《尚书.虞书.舜典》中有这样一段:
帝曰:“夔!命汝典乐,教胄子,直而温,宽而栗,刚而无虐,简而无傲。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八音克谐,无相夺伦,神人以和。”
舜帝说:“夔!我任命你作典乐之官,用音乐耐心地教导后人,使他们具备这样的人格:宽厚雍容而严谨肃穆,刚强正直而不险恶暴虐,豁达大度而不傲气逼人。表达志向抱负用诗,其言用歌来吟唱,声音的抑扬顿挫要合乎吟唱的音律,音律要谐和五声。八音要调和,相互之间秩序不乱,只有这样,人与神才和谐,才能感天地。”
由此看出,乐的作用,并不是给人娱乐的,是在教化人的基础上,最终达到神人以和,天人合一的境界。
《乐书》中也说:“礼乐顺天地之诚,达神明之德,降兴上下之神,而凝是精粗之体,领父子君臣之节。”
意思是说,礼乐都是顺应天地自然的诚意,感通神明的德惠,使天地神祇都能莅临人间,福佑万物;由此凝练而成的精义与乐章礼节,可用来调理人伦等方面的节度。
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礼乐上可通天,下可化民,是沟通人和天地神祇的桥梁与纽带。那么,对于我们这个敬天信神的民族来讲,也一定会通过礼乐的完美表现,来表达对天地神明的敬仰。这一点从现已失传的《乐经》(“经典乐舞”的含义)可以找到依据。一般认为,《乐经》应该特指在周代被奉为经典的、作为雅乐核心存在、所备受推崇的“六代乐舞”。
六代乐舞,又称六代之乐,是指黄帝之《云门大卷》,唐尧之《大咸》,虞舜之《韶》,夏禹之《大夏》,商汤之《大濩》,周武王之《大武》。六代之乐是用于郊庙祭祀:以《云门》祭天、《大咸》祭地、《大韶》祭四望、《大夏》祭山川、《大濩》享先妣、《大武》享先祖。这些用于重要祭祀的乐舞在当时属于“歌舞乐三位一体”。
《乐书》中说:德性是人性内涵的项目,音乐是德性外观的光华,金石丝竹是用以表现音乐的各种不同的工具。诗辞的作用在于说明其内在的精神和情感;歌唱的作用是吟咏其言辞,使声音美化,易于接受;舞蹈的作用则是容态活动的具体表现。诗之志、歌之声、舞之容,这三者都必须依本于内在的心性,然后以音乐的形式来表达,这样的歌舞才具有真实可观的价值。
所以,能由内心深处浮出真挚的情性,其所表现的文采自然光华显着;能有内蕴充实的思想意识,其作用于外,自然足以感鬼神、动天地了;能具有纯正的思想,深挚的情感基础,日积月累,储存于内心的全是和顺的意念,由此意念发之于外的歌辞声音动作,也一定都是精美至善的表现。
《乐经》已失传,我们无从再领略到上古时代的经典雅乐与歌舞了。但幸运的是,我们今天有幸观看到神韵的演出,神韵的演出,歌舞乐三位一体,全方位展现了中华神传文化的精髓,可以说,是中华礼乐文化的承传,更是前所未有的开创。
从中我们不仅享受了绝美的音乐舞蹈艺术盛宴,领略到中华神传文化中的人文伦理、道德礼仪、璀璨文化、精深智慧,以及弘扬纯真、纯善、纯美的正统艺术净化人心的巨大力量;也感受到天国世界的神妙庄严、殊胜美好,神佛的慈悲佑护和引领,从而使人类敬神向善、返本归真的本性被深深唤醒。
如果说礼乐可感通神明之德,那么神韵则是在铺就回天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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