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法真盧法真

盧法真:世界支持法輪功
二零零一年八月十四日,聯合國教育發展組織在聯合國倡導和保護人權附屬委員會第五十三屆會議上強烈譴責中共當局「國家恐怖主義」行為,對天安門自焚事件發表聲明說,「真正殘害生命的恰恰是中共(江澤民)政府,該政府拿出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三日發生在天安門廣場的所謂自焚事件作為指控法輪功是x教的證據,但我們得到一份該事件的錄像片,並從中得出結論:該事件是由該政府(江澤民)一手導演的。」中國代表團面對確鑿的證據,沒有任何辯辭。該聲明已被聯合國備案。

盧法真:全球歡迎「真善忍」
江羅集團和中共相互利用自一九九九年「七.二零」開始,動員全部國家機器和專政工具,對手無寸鐵的法輪功學員進行鎮壓,決意在三個月內「肉體上消滅」法輪功。然而它們不僅沒有達到目的,反而「玩火自焚」,使法輪功傳遍全球,得到全世界政府和人民的支持;而始作俑者——江羅集團和中共卻受到聯合國和世界各國的強烈譴責。這就是「得道多助,失道寡助」。

盧法真:教主是「撒旦」(魔鬼)
關於馬克思的一些真實歷史,通過歐洲公開出版的大量史料源源不斷地被挖掘出來。在有關馬克思生活與工作的英文版書籍〔1、2〕中,看到了更多的馬克思不為人知的生平,特別是有關馬克思和撒旦教的關係更令人震驚。在莫斯科的馬克思研究所裡,有一百多卷馬克思的文字,但只有十三卷出版了,馬克思未出版的那些東西,有人也揭露出來。

盧法真:中共的流氓性
中共自誕生以來,有許多邪教基因,但最主要的是暴力和欺騙兩面術。暴力前面已經論述,本節主要揭示它流氓式的欺騙術。

盧法真:中共鼓吹無神論,毀滅人倫道德
共產黨的思想理論基礎是無神論,對信仰佛道神的傳統文化不斷進行打擊,說宗教是「麻痺人們的精神鴉片」。具體表現在:

盧法真:中共崇尚暴力,殺人成性
一般的宗教都主張慈悲為本,憐憫眾生。而共產黨這個「幽靈」來到人世時,它就是帶著殘暴的本性。《共產黨宣言》中說:「共產黨人不屑於隱瞞自己的觀點和意圖。他們公開宣佈:他們的目的只有用暴力推翻全部現存的社會制度才能達到。……」毛澤東說:「革命是暴動,是一個階級推翻另一個階級的暴烈行動」,「共產黨的哲學,就是鬥爭的哲學」等等。共產黨的暴力和殺人本性,不僅用於奪取政權,而且在奪取政權以後,仍然實行暴政。

盧法真:中共的形式符合宗教的特徵
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五日,江澤民對法國《費加羅報》主編書面採訪時正式公佈「法輪功是x教」。接著江指使《人民日報》又發表了特約評論員文章「法輪功就是x教」。

盧法真:通過制定法律的手段,破壞法律的實施
江澤民藉助在中共的權力「以言代法」,雖然在全國都堅決執行他的指令,但畢竟不是光明正大,而且也不敢公開寫在法律文書中。江和中共意識到必須以法律為幌子來掩蓋,才名正言順。好在中共是黨領導一切,要把江和中共的意志強加給立法、司法機關是件輕而易舉的事,因為這些機關都是黨的馴服工具。

盧法真:以言代法
中國《憲法》第五條規定:「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江澤民把自己置於憲法和法律之上,踐踏法律,以言代法。

盧法真:沒有任何法律依據的大抓捕和非法拘禁
《憲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公民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經人民檢察院批准或決定或者人民法院決定並由公安機關執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或其他方法非法剝奪或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而江澤民和中共卻公然踐踏法律。

盧法真:黨權代法
在國際社會,幾乎所有的民主國家的法律原則都是公眾意志的體現,要求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而中共一直把法律作為統治階級的工具。也就是中共的工具。「黨比法大」,「講政治不講法律」成了政法系統的準則。因此,在中共的制度下,黨領導一切,當然黨權就在《憲法》和法律之上,而立法機關和司法機關則完全不能獨立行使職權。

盧法真:《刑法》第三百條根本不適用法輪功
在江羅集團和中共對法輪功的鎮壓中,一貫使用《刑法》第三百條對法輪功定罪、判刑,其實這條根本不適用法輪功。一些修煉「真善忍」的無權無勢的平民,根本破壞不了法律、法規的實施,只有那些蔑視法律而又手握大權的人或組織,才能夠做到。那麼,究竟是誰在踐踏法律、破壞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的實施呢?

盧法真:鎮壓法輪功是嚴重的犯罪行為
自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以來,江羅集團通過中共政權調動全部國家機器、專政工具,對修煉「真善忍」上億人的群體進行了鋪天蓋地的鎮壓。以江澤民「政治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打死白死,打死算自殺」等野蠻口號為最高指令,在全國範圍內採取了綁架、洗腦、轉化、抄家、罰款、跟蹤、竊聽、拘捕、勞教、判刑等一系列專政手段,肆無忌憚的毆打、鐐銬、電擊、老虎凳、死人床、五馬分屍、鐵籠、地牢等數十種酷刑實行滅絕人性的迫害。

盧法真:中共鎮壓法輪功所謂的法律依據都是不成立的
江羅集團在開始鎮壓法輪功時,提出要在「三個月內消滅法輪功」,匆匆出台了一些行政法規。但三個月後,發現法輪功卻沒有被消滅,而且對法輪功的鎮壓沒有任何法律依據。為了裝潢門面,江和中共又操縱立法、司法機關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和解釋。然而這些法律、法規、解釋都是違憲的,不成立的。

盧法真:講真相是揭露中共製造的謊言
在法輪大法主要著作《轉法輪》中專門論述了殺生的危害,明確提出法輪功學員絕對不准殺生和自殺,甚至包括其他動、植物生命都要憐憫。然而江羅集團和中共對法輪功鎮壓挖空心思也找不到罪證,於是便採取捏造、收買、栽贓等卑鄙手段,說法輪功學員自殺、殺人和自焚,並誘騙民眾,導演醜劇,以此來嫁禍法輪功學員,矇騙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