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我開有小生意,如雜貨店,應該如何報稅? 答:經營小生意,如開個雜貨店,有的人註冊在公司(Inc.)的名下,有的人註冊在自己個人的名下。如果您註冊的是個人名下的小生意(如雜貨店),經營者屬於自僱人士,相關收支按規定應按月或按季做好完整的記錄。以填報聯邦稅表為例,經營者報稅時應編製損益表(Income Statement)或填報規定的「經營活動報表」(Statement of Business Activities),表中所列收入有:銷售收入、獎券佣金和雜項收入;表中所列支出(即可從收入中扣減的費用)有:廣告費、壞帳損失、證照費、會員費、運輸、郵寄費 、汽車之外的油費、保險費(包括火險、防盜險、責任險)、維修費、管理費、餐飲、娛樂費、汽車費用 、辦公室費用、辦公消耗品、律師費及會計費用、地稅、房租、工資及福利、差旅費、電話及水電氣、其他開支。
2009年04月08日 2:48 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