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8月7日訊】「贓官可恨,人人知之,清官尤可恨,人多不知。」這是清末小說家劉鶚在其《老殘遊記》第十六回裡說的。
我們今天也正儼然進入一個不要「清官」的時代。一個證據是,民眾傳統觀念中的「清官情結」受到輿論口誅筆伐。批評者大體都認為,要用法制思維取代「清官情結」。因為看起來,法律制度是比清官的個人品行更靠譜的東西。這自然不錯,但我們也該留意到一個情形:法制那麼好,為什麼殘留人心的清官情結總揮之不去,反而時時死灰復燃?
新近的事例是,山東昌樂縣城關街辦東南村6名村民近日在天涯論壇上發帖《懸賞五百萬征清官除村霸》。帖子稱,2000年本村村民因不滿村委會 20年的財務賬目不公開,要求清查村賬,經半年清賬,發現以村支書卞長智為首的村官侵佔集體資金和財產5000多萬元的犯罪事實。但多年上告均未有結果,他們稱希望「征清官除村霸」,並願意提供500萬作為懸賞,還稱是得到了1020名村民簽名允許。
當主流輿論一再拒絕清官之時,「清官」似乎也成為稀缺資源。事實上,山東村民懸賞征清官的做法,絕非孤例。今年3月,經40多位村民代表討論,廣東陸豐市東海鎮炎龍村委會高厝村民在網上發帖,懸賞百萬,要打倒腐敗村官。對「公道」的追求,是兩起「懸賞清官」共同的動機。至少在兩地村民看來,清官不出,公道不存。
從陸豐對清官懸賞百萬到山東昌樂的五百萬,村民對「清官」愈高的出價,表明法制愈發不彰的程度,以及民心愈發失落的程度。必須追問的是,在一個沒有「清官」的時代,公道如何被尋找?這表明,在有些時候,體制無法承擔起民眾原本寄托於清官身上的公道願望,主流輿論對於清官情結的嘲弄,是多麼淺薄而無知。
清官情結死灰復燃之處,正是法律制度無法被寄托之時。「我們把人都告老了,鎮上的幹部換了一批又一批,還是沒結果。」這是山東昌樂一位77歲村民的話。同樣在廣東陸豐,一位村民說:「我們用了3年半時間,走遍了30多個各級部門,還告不倒一個小組長。」這不光是那些村民歷盡磨難後的墜淚之言,更是對當今社會生態的真實體悟,亦正指出了村民自治在基層社會的無力與蒼白。
如果說,「清官情結」是法制社會的最大悲哀與反諷,那麼兩地「懸賞清官」的接連出現,表明我們正處在一種流滿悲哀與反諷的現實中。由此而言,在環境惡化、黑惡勢力盛行、權錢勾結等讓農民揪心、傷心、寒心等問題層出不窮之地,大抵都少不了「清官情結」在。從這個意義上來說,村民的「懸賞清官」,不妨視為在一些知識份子發出「故鄉淪陷」的警示後,農村社會所提供的現實佐證。
山東、廣東兩地村民遭遇的情形,正是孟波先生在《瀟湘晨報》寫到的,淪陷之後,失去的是正義公平,流行的是「叢林法則」。鄉親們一方面要面臨強大的基層「利維坦」,另一方面,灰黑勢力像一張網一樣時時「在場」,虎視眈眈。問題是,在「故鄉淪陷」的背景之下,「清官」真的可以懸賞,可以期待嗎?去哪裏找到一個清官,可以阻擋那種潰敗呢?
沒有承擔青天使命的制度與機制,清官始終是可遇不可求的。對於農村社會而言,缺乏真正民主的、有效的、以村民共同體自治為基礎的村民自治,始終是一個最嚴峻最根本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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