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康文署遺失孫中山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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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7日訊】(大紀元綜合報導)昨日,康樂及文化事務署證實,2001年籌建孫中山紀念館時,從美國買入近3千件孫中山文物,交收時並沒有進行點算,事後發現其中21件不知所蹤,但同時亦多了4百多件原本沒有訂購的文物。康文署已進行調查,但相信不能尋回已遺失的文物。不過沒有證據顯示事件涉及刑事成份。有立法會賬目委員會成員指,事件嚴重,委員會將跟進。

賣家收藏該批國父孫中山先生的文物多年,表示願意以半捐半賣形式,供康文署收藏。由於該批文物數量多達3,000件,但屬整批購藏性質,交收物品中已包括所有重要項目,加上購藏屬半捐半賣形式,故未有核對每件物品。

該批文物,大部份屬書信、文檔、印刷品、家居用品、照片和書籍等,沒有列明個別物件的價格。在決定購藏之前,博物館已徵詢專家顧問意見,均認同物品的文物價值,值得購藏。

審計署署長鄧國斌指,2005年審查康文署賬目時,發現康文署有關的賬目有問題,但由於康文署當時已展開調查,所以審計署正式報告並無提及。鄧國斌解釋,康文署在07年已交代事件,當時康文署解釋,懷疑遺失的孫中山文物,是因為最初的選購名單與最後實際到手的文物不同,康文署會調查過程中是否有人犯錯。但審計署一般不會公開跟進情況。

康文署表示,曾向賣家建議,把象牙文物帶往澳門連同其它物品交收,旨在向賣家提供運送及交收物品的方法之一,未有證據顯示任何職員故意逃避運送象牙物品入境的程序要求。博物館已向有關部門申報象牙藏品,並已獲發豁免證明。

昨日,康文署副署長鍾嶺海指,當時交收時並沒有仔細點算,事後才發現,但同時亦多了4百多件原本沒有訂購的文物。2006 – 07年期間詳細調查事件,相信不涉及刑事成份,故未有要求警方調查,亦沒有文物在運送及儲存過程中遺失。但當時負責處理的博物館館長,欠缺應有的嚴謹態度,已受紀律處份。署方事後亦檢討文物購藏及點收程序,要求員工嚴格遵守。

立法會賬目委員會成員鄭家富議員表示,該事件嚴重,委員會將跟進。

孫中山紀念館位於港島中環衛城道7號,前身是何東胞弟何甘棠的住宅甘棠第。紀念館是香港歷史博物館的分館,介紹孫中山的生平及他與香港的關係,於2006年12月12日(孫中山誕辰140周年後1個月)正式開幕。

孫中山紀念館展出約150件藏品,70%是港人捐贈及館藏,其餘由英國倫敦(10件)及中國大陸的博物館(48件)借出,而中國國民黨黨史館也借出部份文物展出。◇(//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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