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8月4日訊】(大紀元綜合報導)一名前中學會考生,向私隱專員公署投訴一間補習社,兩年前在未得她同意前,將她的會考成績通知書副本,用作廣告宣傳用途,洩私隱。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調查後認為,補習社違反保障資料的規定,發出送達執行通知,要求補習社停止刊登有關廣告。公署並提醒會考生,應主動了解補習社收集成績單的用途。
近年有補習社常利用學生的會考成績單,大賣廣告招收新生。該名07年參加會考的女生投訴指,放榜後,收到補習社電話,聲稱由於她英文科成績優異,可獲2, 000元獎金,並要求她出示會考成績通知單證明。其後她在雜誌廣告中,發現自己的成績單副本被用作廣告宣傳,廣告清楚顯示了她的姓名、就讀學校名稱及會考各科成績,於是向私隱專員公署投訴。
公署經調查後認為,補習社的做法違反保障資料的規定,發出送達執行通知,要求補習社除非事先獲得學生同意,否則不應該刊登載有學生個人資料的考試成績通知書副本,作宣傳用途。補習社回覆指會執行公署的指示。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吳斌昨日表示,補習社如要使用學生的成績作宣傳用途,事前必須清楚向學生及家長交待,又提醒學生,應該主動向補習社了解,收集個人資料的目的,及有關資料的使用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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