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8月31日訊】最近所刮起的嚴打風暴針對的是「酒後駕駛」,全國上下、民意滔滔,把自從杭州「70碼」飆車案以來,對於交通狀態的怒火又直指「酒駕」,每日裡警察守在各個城市的飲食、娛樂場所附近辛勤苦抓,從整個態勢上說,戰果算是頗為輝煌。就拿浙江一地來說,8月7日至25日,全省出動警力15萬餘人次,嚴查酒後駕駛9317起,因醉酒駕駛行政拘留799人。其中,44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杭州地區有13人),因涉及酒後駕駛被抄告紀檢監察部門。
戰果如此輝煌,然後呢?然後是這樣:該打該罰都已經做了,但公眾最關心的公務員醉酒駕駛被查獲的名單,相關部門卻諱莫如深。浙江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相關負責人說:「公務員出現交通違法行為,我們按交通法對其進行處罰,但職權範圍內事情處理完畢後,不能將他的個人信息對外公佈。」杭州交警支隊宣傳處民警說:「我們只對典型案例作宣傳,主要是為讓駕駛員對酒後駕駛有更深層次認識。」
對於所謂「個人信息」的說法,大致可以引申為相關機構對於公民隱私權的保護。說到保護公民的隱私權,這是一頂比較大的帽子,尤其在這個公民權利意識增長的時代裡,具有某種政治正確的含義。不過,公民的隱私權固然是確有其事,但我們這裡的隱私權保護倒不妨稱為「中國式個人隱私保護」。
您看,我們經常可以看到的是,各地其實對於公民隱私權是沒有那麼在乎的。記得是去年吧,深圳抓獲很多從事特種行業的女士,然後就弄了一個遊街示眾的噱頭,但出於對人身以及隱私權的尊重,居然給她們都戴了口罩——— 真是用心良苦的做法。或許我們還記得,因為欠繳學費,不止一個學校曾經公佈過欠費學生的名單。
但到了涉及公職人員的時候,隱私權就發揮了巨大的作用,那種保護的程度甚至超過了被遊街的從事特種行業女士的口罩。面對這樣的中國式隱私權保護,還真是讓人無語凝噎,甚至都不想再說什麼「公職人員因為其身份,對他的個人隱私保護不能這樣無微不至,而是要比社會群眾少一些」這樣的話了。因為這些早就應該是一種常識,在評論公務員應該公佈自己的財產時說過、在他們跌倒復起的速度快如閃電的時候說過、在他們公款吃喝旅遊的時候也說過,說多了以後,覺得自己都快變成祥林嫂了。
而這次稍有新意的說法,倒是杭州警方那個只對「典型案例」作宣傳的說法。關於典型我們是可以理解的,最典型的行為就是各級官員們在有好事的時候,馬上就出現在鏡頭前,作為某種「典型」被宣傳。要說起來,這種形象與我等的生活經驗與觀察其實是不符的。這倒不是說公務人員更糟糕,其原因倒不妨也歸結到這個「中國式個人隱私」上來。
就從「酒駕」這件事來說,如果公佈了其姓名、職務,雖然我們也並不知道這些人到底是誰,但至少有了具體的譴責對象,算是一個群體把其中不合格者進行了剝離。不公佈的話,就等於是整個公務員群體同時背上罵名。這種典型的中國式隱私保護,使得一個群體為少數人買單。由此,公務員群體就成為了某種典型,而這種典型說好聽點叫做脫離群眾,說不好聽的話,那就是站在公眾的對立面上了。當然,要是他們自願的話,這就算我白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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