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8月26日報導】(中央社台北26日電)中國大陸貪污腐化案件層出不窮,重慶1 名副區長顧緋受賄人民幣200 萬元(約新台幣965 萬元),竟在法院辯稱是「禮尚往來」,法院考量當事人如實供述犯罪情節,從輕判處有期徒刑14年。
華龍網報導,任職重慶市大渡口區副區長的顧緋,利用職務之便,透過打招呼、幫忙攬業務大肆收受多個規劃設計公司和開發商「好處費」200多萬元。重慶市第二中級法院25日以受賄罪一審判處顧緋有期徒刑14年,沒收財產40萬元。
據報導,今年39歲的顧緋研究所畢業,歷任市規劃局建管處聯絡員、市規劃局渝中區規劃辦公室副主任、市規劃局規劃編製管理處副處長、處長以及總體規劃處處長兼詳細規劃處處長等職,2007年2月起擔任大渡口區副區長。2008年1月,顧緋辭去該職。
報導表示,經查,1997年至2008年間,顧緋利用職務之便,多次收受他人「好處費」人民幣共計199萬餘元,以明顯低於市場的價格購買房產,還獲取賄賂60萬餘元,收受美金2萬元、港幣3萬元。
報導指出,顧緋在受審時,承認過年過節時確實收了很多紅包,但辯稱那只是「禮尚往來」,不是受賄。法院審理認為,一個開發商在幾年時間就送給顧緋10萬元紅包,已遠遠超出一般意義禮尚往來的標準。
重慶市二中院審理認為,顧緋的行為已構成受賄罪。鑒於其在接受紀委審查期間能如實供訴自己的犯罪事實,有自首情節,可從輕或減輕處罰,依法作出上述判決。不過,一審宣判後,顧緋表示將考慮是否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