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新企業的創始者經常是外行人,因為是外行,所以可以沒有包袱,Microsoft的比爾‧蓋茲,蘋果電腦的史蒂夫,都是電腦界的新手,也是內行人所說的Outsider,Starbucks的霍華德‧舒爾茨(Howard Schultz),Amazon網路書店的貝諾斯(Bezos)這些人也同樣是該行業的新手。
這些被批評為新手的外行人,卻常常打敗內行人,他們以突破內行人的經營思考框架,創造了一個創新的事業模式。
一個創新的領導者,需要渴望去做一些新事情,並且鼓勵員工去嚐試新的事物,但在一個老化的組織裡卻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雖然高層菁英們也會經常說,我們需要創新、進步或勇於嚐試,但這大多隻止於「說說」或「演講」而已,我們鮮少看到一個組織對於一個不敢勇於冒險嚐試的員工給予懲罰,反而是那些被高升的主管,卻經常是規規矩矩不敢冒險、不犯錯者。
創新者和傳統領導者最大的不同是,他鼓勵員工和屬下多去外面看,放寬視野,不只是待在你的辦公室看著桌子上的Paper而已。
──David Kelley,IDEO設計顧問公司及Stanford D. school創辦者
如果員工就是老闆?
員工的定義是什麼?是一個人員在公司裡上班,老闆支付工作報酬的對象,這個對象就稱作員工。假如是如此,那麼員工是仰賴老闆的,老闆沒賺錢,員工就沒薪水。因此,老闆和員工之間是僱傭關係?合作關係?還是員工是賺錢給老闆的工具?
但是Why?為什麼我們不可以有一個反向的思考?為什麼員工不能也是老闆?Why?為什麼不是員工領導老闆?Why?為什麼不是員工分紅給老闆?
如果員工在公司裡,藉著這個大舞台,可以表演、可以發揮、可以賺錢,那麼員工就不是員工,而是一個單位裡的老闆,那麼分店的店長就是一個小老闆,幾千家店的店經理或督導就是大包商,而店長就是小包商。
如果每個人都是獨立單位裡的老闆,那麼盈虧就要自己負責,生意不好,你要自己想方法,有困難你們自己要想辦法,自己要學習,要創新突破。但是實際上在很多企業裡,尤其是大企業、大工廠裡,除了董事長、總經理或高階主管之外,其餘的員工只是依照上級的命令行事,或照標準操作手冊工作的「作業員」。
說好聽是「作業員」,難聽的話是一顆「螺絲釘」而已,這些「螺絲釘」每天根本不用帶頭腦或靈魂上班,只需帶著體力和雙手就可以了。因為他們只是分工合作體系中,一個類似機器的角色。
一切作業都按照標準手冊,你工作的表現是以「誤差率」來衡量。福特汽車公司是首先利用標准生產線作業的工廠,這種自動化、標準化的生產使得汽車製造更快、更標準化,但是也使得「員工」成為有生命的機械人。他們每天來公司上班,把車子停在停車場,也讓自己的腦筋停在停車場(Left the Brain in the Parking Lot)。
大恐龍組織體系
一個大企業就如一只大恐龍一樣,所有的決策、作業手冊全部在總公司的大腦裡運作,恐龍身體的每一部份都要聽從大腦的指揮,這樣的現象不僅在製造業,如汽車業、電器、機械、電腦、面板等,服務連鎖企業也是如此,就以速食或咖啡連鎖業為例,新產品的開發和企劃在總部進行,標準作業流程的製作與修改在總部進行,年度促銷、廣告活動在總部企劃,品牌管理與規則也是在總部進行……每一個分店的店經理,正是這些總部企劃出來的保衛者(Keeper),他監督店員必須按照公司規定的標準作業行事,包括歡迎客人、點餐、收錢、找錢、送餐、送客、清潔打掃、衛生管理、叫貨、存貨、烹煮等等,一切依照規範,甚至連客訴處理都有標準規範及Q&A。
這些企業對員工的訓練就是一套貫徹「標準化」作業的訓練,他們從來不教育員工如何思考,如何創新,如何發現問題,一切按照標準化作業就得到考核的高分,不按照標準化作業就是錯。你不需花腦筋去思考更節省時間、節省成本或更有創意的創新方法。
做一個店長,你不需為店的業績做廣告或促銷的計劃,因為總公司會做,你不必也沒權獎賞,或加薪給良好的員工,因為一切總部都有制度,你不必思考當地消費者需要的新產品,因為這不關你的事……
這個大恐龍組織體系,一旦有一天,聯繫腦部和各部的神經傳導系統斷了或腦子壞了,整個龐然大物就垮了。
羅馬帝國為什麼會滅亡?因為帝國幅員廣大,無法控制,秦帝國的滅亡是因為中央集權,一旦中央政府出問題,帝國就垮了。艾科卡離開了通用汽車,通用就開始垮了!一度Steve Job也離開蘋果公司,那時候蘋果公司也不好過。
金融風暴所引發的企業倒閉潮,我們似乎可以回溯到數億年前,恐龍即將滅絕的時代,牠們那麼不堪一擊(據說恐龍的滅絕是因為彗星撞地球,讓地球氣候產生大變化,恐龍一時間就滅絕)。
我不得不佩服歷經數個冰河時期都未滅絕的蟑螂,牠能因應環境的變遷而改變與適應,因此得以存活下來,其實這個骯髒的蟑螂卻是地球生物「創新」的活化石。
自動化與標準化的生產,使企業在初始期創造了最高的運作效率與標準化的品質,也節省了成本,但是長期下來,卻培養了一群無靈魂、無腦筋的員工。
因此一旦企業虧損,束手無策,就必須靠如艾科卡之於克萊斯勒,或者威爾許之於奇異電器等等這些企業偉人來拯救,似乎沒有這些英雄,這些企業就會滅亡,就如二次世界大戰,沒有英國的邱吉爾、美國的艾森豪,整個世界就會被納粹和日本帝國所統治。
我曾經在美商公司工作過,也有一些在美商速食公司擔任高級主管的朋友,我們都發現,台灣分公司的總經理、高級經理們只不過是美國公司的命令執行者或是一個監督者而已,他們完全沒有自主決策的自由,包括每年業績的成長率、獲利的標準,都是總公司決定的。
甚至是廣告影片,連當地的分公司也不能任意製作,要用總公司統一製作、全世界共用的廣告影片,然後利用母帶加入當地語文的文案或旁白,就連一個促銷活動也要總公司核示。
在這種完全沒有自由決策的組織下,怎會有「創新的組織文化和精神」?因此在這些美商公司長期工作的主管,最後只懂遵守一套已經發展好的Know How,卻不知道其中道理的Know Why。因此我們也常有一個假象,認為在美商或國際性公司工作的人一定比在本土企業的更有創新力。我承認在國際性公司可能會學得更好的Know How,但是你不一定會學得更多的Know Why。
一個創新的公司,不僅是產品要創新、技術上要創新,更還要有創新的價值、創新的策略、創新的組織、創新的文化。
一個創新的公司,其決策應該是Top-Down,但重要的是要有下面Bottom-Up的流程,就如威爾許在領導奇異公司時,主管只要把初步的決策提出給下屬,並且交代一次就好,然後其他就由下面的人討論、辯論、修正,再充分讓他們做決定。
就我所瞭解,還有許多公司、企業,甚至是國際化的大企業,仍然是Top-Down的決策方式,尤其是OEM、ODM工廠,他們的決策是由上層下來的,業績是代工客戶決定的,下面的技術人員及工程人員只是技術的改進者或執行者,沒有任何決策的權力與自由,因此那些科技公司雖然名為科技公司,卻並非是最創新的公司,那些面板廠、DRAM廠,哪一家是創新的公司?哪一家有創新的組織與文化?它們有可能只是一只保守的大巨獸。@待續…
摘 自 《秒殺創意──Know Why限界突破 困境不敗》寶瓶文化事業有限公司 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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