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8月20日訊】本人近期曾進入中國大陸監獄企業生產車間,親眼看見罪犯們正在生產加工外貿服裝。
1991年10月5日,中國對外經濟貿易部、司法部共同發佈《關於重申禁止勞改產品出口的規定》,並要求各有關單位務必嚴格執行規定。1992年8月7日《中美禁止勞改產品進出口貿易備忘錄》簽訂。
快20年過去了,中國政府對國際社會的承諾只是一句空話。中國監獄企業生產加工的服裝,不但沒有被禁止出口,監獄利用犯人超廉價勞動力優勢,對外大肆承接各類外貿加工定單,並逐年擴大生產規模,欲將監獄企業做大之趨勢。
目前現有中國監獄企業,都不是以監獄實名對外承接各項業務的,而是以監獄下屬的名義註冊成立公司,再以此公司名義對外承接生產加工業務,生產工廠是監獄,從業人員則是監獄的犯人。
在中國,絕大多數監獄企業,都不直接參與其所生產加工外貿產品的出口,但最終還是通過外貿公司,將這些勞改產品出口至國外。監獄企業生產部門,在洽談承接生產加工業務時,得意洋洋地宣揚其所謂的加工成本比其它服裝企業低廉,殊不知監獄企業根本就是在剝削犯人的勞動力和對人權的踐踏。監獄將監獄經費與生產收入直接掛鉤,把罪犯勞動生產作為維持監獄運轉和監獄警察福利的重要手段,嚴重背離了監獄生產為「改造」罪犯服務的目的。
監獄企業大多分佈於中國的華東、華南及華北地區,他們的共同特點,都是生產加工外貿出口商品,並且還在不斷的擴大生產規模。根據安徽省監獄系統的統計,2007年全年安徽省監獄企業總產值達到13億元人民幣。南京女子監獄生產部負責人說:「監獄有1000多名女犯,每月加工服裝的加工費收入高達130多萬元人民幣,定單很多來不及做,目前還在擴建可以容納1000人生產加工車間。」江西省洪城監獄業務主管介紹說:「監獄現有1700多名犯人,每月服裝的加工費收入達230多萬元人民幣,並且說監獄企業是有指標考核的。」就這樣的生產規模及生產值,政府怎麼可能不知曉呢?就因為生產加工勞改產品,是監獄的支柱產業,它能為監獄帶來巨大的豐厚利潤。所以,中國當局對外發佈所謂《禁止勞改產品出口》,其實是用謊言在欺騙國際社會,並千方百計地在國際社會面前藏匿真相。
中國當局利用監獄犯人超廉價勞動力,生產加工外貿產品,並源源不斷輸入國際市場。對於這種侵犯人權和用不公平貿易手段以及擾亂國際市場的行為,本人表示強烈譴責,並呼籲美國政府、歐洲議會、國際人權和勞工組織對此行為加以制止。
希望美國政府、歐洲議會同國際社會共同努力改善中國的人權狀況,直至中國實現真正意義上的民主、自由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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