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永航律師維護的法輪功學員被判三年

【大紀元8月18日訊】2009年6月16日,大連市法院非法審判法輪功學員叢日旭,大連律師王永航及北京律師韓志廣為叢日旭做的無罪辯護導致公訴人員理屈詞窮,法院當庭沒有宣判。過後王永航律師遭到警察毒打關押,而叢日旭也被秘密判刑三年。

據明慧網報導,叢日旭在大連文都考研培訓學校擔任校長助理。他於2005年7月畢業於遼寧工程技術大學新聞學專業,隨後參加支援西部建設志願者活動一年,於青海省門源縣科技文化局擔任文秘職務,由於他工作出色,人品又好,因而獲得國家頒發的「傑出志願者」證書。

2009年1月13日,叢日旭和妻子在大連香周路附近被大連市甘井子分局刑偵大隊便衣中隊幾個警察抓捕,遭到刑訊逼供。叢日旭說:「刑偵大隊有一個40多歲沒穿警服的人動手打過我,開始打了我兩個耳光,後來在我左胸狠狠地打了一拳。使我肺部疼痛,呼吸困難,後來他又用掌打我的額頭,大概有四五下。」

「第二次是2009年3月2日,四個警察帶我外出提審的時候,他們把我帶到大連甘井子分局刑偵大隊116室,他們讓我按手印,照相,我拒絕,有個好像是中隊長(好像是姓鄒),他先朝我腰上踹我一腳,然後又打了我很多耳光,又用我的頭撞牆,撞了有四五下,又將我踢倒,用腳朝我身上、頭、胸、腰踹了很多下,當時我鼻子和嘴都出血了,右額角和右頭後側都腫了,下嘴唇也腫 了,也破了,之後,四個警察強行架起我,強迫我錄指紋。」

5月份,甘井子分局刑偵大隊警察把叢日旭案子移送檢察院後,檢察院兩次說證據不足,退回甘井子分局。但是甘井子分局沒有放人,而是不斷湊材料,圖羅織罪名。5月末,叢日旭收到大連市甘井子區檢察院5月19日起草的起訴書,檢察院的檢察員是張鑫釗和楊濤。

6月16日下午兩點至五點半,大連市甘井子法院對叢日旭開庭。為叢日旭辯護的是大連律師王永航、 北京功道律師事務所的韓志廣律師、以及陪同律師大連唐大律師事務所的姚合香律師。

王永航律師及韓志廣律師為叢日旭做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導致公訴人員啞口無言,理屈詞窮,到最後沒有任何話說,法院當庭沒有宣判。

之後的一段日子,叢日旭家屬多方打聽而無音信,也不知道叢日旭的下落。近期甘井子法院在不通知家屬的情況下,秘密判叢日旭三年。據某開庭法官透露,叢日旭本人已接到非法判決書,而下一步的去向不知。

王永航律師被抓捕打傷


王永航律師被抓捕打傷

大紀元之前曾報導,多次為法輪功需學員提供法律援助的王永航律師在為叢日旭作辯護後被警察抓捕打傷。2009年7月4日,王永航律師在大連家中,被二十多個警察抓捕,腿被打骨折,傷口處嚴重感染,被非法關押於大連市看守所。在看守所期間,他身體愈加惡化,遭延誤治療。當局以案件「涉密」拒絕律師和家屬會見。近日,看守所秘密送王永航到一家醫院做手術,目前他仍無人身自由,還被戴手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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