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泉:對我起訴無法律依據,更無事實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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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14日訊】尊敬的審判長、審判員:

起訴書指控我「為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不符合事實。我曾多次撰寫文章,公開表明我的意圖只是提倡多黨競選而非顛覆國家政權。並且我多次在文章中表明,我的思想體系屬於社會主義。我提倡社會主義條件下的多黨競選。以上證據可參見我的論文集《民主先聲》第72篇和第84篇等文章。且我從未找到多黨競選即為顛覆國家政權的法律文件。

起訴書指控我發佈《中國新民黨黨章》和《中國新民黨黨建黨務大綱》,非法組建「中國新民黨」,並自任代主席,積極發展中國新民黨黨組織和成員。我認為,中國並無法律明文規定中國公民不得組織民主黨派。起訴書指控我組織中國新民黨構成顛覆國家政權罪,並無法律規定。且本黨黨章和黨建黨務大綱中明確黨的性質是民主社會主義政黨。

起訴書指控我通過互聯網先後策劃了「民主革命藍色運動」,「七日在家革命」等活動。我認為這些文章中都明確指出我希望通過這些活動敦促中共實行自上而下的政治體制改革。這些文章並無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的任何文字表述和意思表述。

起訴書指控我借幫助部份群體「維權」之名策動推翻社會主義,與事實嚴重不符。我認為維權群體的利益被傷害,其根本原因在於經濟改革的決策體製出現問題,而我提出的多黨競選可以保障公民權益不受侵害,這與推翻社會主義根本不是一回事,相反,我認為社會主義條件下的多黨競選恰好可以完善社會主義制度,使社會主義制度更好地為中國人民服務,使執政黨徹底地成為人民的僕人。

綜上所述,本人認為起訴書對我的以上指控,無法律依據,更無事實依據。請江蘇省宿遷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對我的無罪判決。

郭泉
2009年8月6日(//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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