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8月10日報導】(中央社台北10日電)美國艾利丹尼森公司近日承認,它的中國分公司為獲得訂單,曾數次以巨資向中國政府部門行賄。公司總部發現海外公司行賄後,主動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匯報此事,並接受20萬美元處罰。
據上海《東方早報》報導,以生產自黏貼紙和標籤材料的艾利丹尼森有限公司 (Avery Dennison)「安全反光膜部門」,2004年至今透過聘用前無錫市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學研究所工作人員,獲得2項巨額訂單。
經公司內部調查後,艾利丹尼森美國總部發言人福瑞爾 (David Frail)8月3日承認,公司發現少數員工的可疑行動,經調查後隨即向美國證交會和司法部報告這些違法行為。
反光膜部門在中國經銷一種反光材料,用於印刷道路標準和緊急車輛的標誌。在中國,凡使用這種材料的道路產品須經過政府機構的認證,江蘇無錫市的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學研究所就是這個機構。
報導稱,艾利丹尼森透過無錫研究所獲得的2項政府合約,總銷售額約67.75萬美元。資料顯示,當時公司想要賄賂無錫研究所的金額計劃為4.1萬美元,或總銷售額的6%。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教授喬新生向《東方早報》分析,艾利丹尼森「主動投案」其實是一種「棄車保帥」的決定,意在規避美國「反海外賄賂行為法」這一非常嚴厲的法令。
他說,任何公司一旦被查獲在海外有賄賂行為,總部、跨國公司的所有集團都將受到法律追究,「而且美國政府的採購訂單也不再有你的份,有些公司甚至會失去生存的合約,這也是美國反腐敗的厲害之處。」
反觀中國公司的大膽行為,喬新生認為是中國政府對這類事件的處罰明顯不夠,「而且中國的相關律法以處罰個人為主,輔之以對單位作出處罰,也沒有更具體的經濟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