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62歲,在18歲的時候,正趕上毛澤東發動的文化大革命,那個時候隨便殺人是在「有仇報仇,有冤報冤」的口號下合法進行的。
上牙還有碰下牙的時候,人與人的接觸來往中自然會有磕磕碰碰、恩恩怨怨。如此一來,殺人就變成了家常便飯。甲與乙有過結,甲糾集一夥人把乙做掉,甲曾經得罪過丙,丙又找人把甲殺了,那個時候天天有人命案,今天人還活的好好的,說不定明天就沒了。
雖然人人都在恐慌中,但隨便殺人的事情多了,大家對殺人也就熟視無睹了。
18歲文革那年,按照共產黨的說法,我的出身成份好,讓我當上了民兵。於是,我親眼目睹了一次殺人的經過,當時派我在殺人現場執勤,所謂的執勤,就是按照殺人現場總指揮的命令,如果有誰膽敢干擾、阻止這次殺人,就用槍捅死他(每個執勤的民兵手持一桿紅纓槍)。
這是我一輩子也忘不掉的一次恐怖經歷。這次的殺人方式叫「大卸八塊」,就是把人身體一塊塊剁掉。
40多年了,至今我還記的被殺的人叫任換文,是一個搾油坊的二師傅,行刑的人一邊動手切割,一邊高舉著已切割下的部份人體大聲叫著:「這是任換文的耳朵……」,「這是任換文的胳膊……」,「這是任換文的手……」。
隨著這一聲聲,已經血流成河。我的心嚇的噗通噗通直跳,觀看的人有的臉色大變,不知這種酷刑甚麼時候輪到自己;有的饒有興趣,像觀看商品展覽一樣。
被屠宰的任換文居然沒有叫,只是每當刀子插進他的身體,他的嘴就咧一下。隨著大卸八塊,任換文已沒了人樣,但仍然活著。原來要人死也不是那麼容易。
殺人者殺累了,失去了最初的樂趣,於是露出不耐煩的神情,拿刀把任換文的肚子一下子剖開,將五臟六腑全部撕扯出來,任換文總算嚥下了最後一口氣。
有時候,年輕人問我,當時的共產黨真的是那麼邪惡嗎?我就說,人年歲大了,過去的事都記不起來了……唉!不敢說真話呀!其實當時的情況比《九評》所揭露出來的更邪更惡、更恐怖的多。
最近,我的堂侄勸我退出共產黨,勸了好幾次,我才說出一句心裏話:我早就想退啦!@(轉載自人民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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