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7月31日訊】本人沈金寶原住上海市浦東大道1981號私戶個體經商,1987年浦東大道擴路,89年被安置在現在的浦東大道651弄3號102室,繼續開店。現因世博東西信道配套工程於2008年11月份在沒有任何手續的情況下把我的店舖一搶而光。家人多次找梅園街道領導參與違法拆遷人員王福生,在上海我走了所有的部門申訴,沒有人管我。我在實在無奈的情況下,只有通過香港媒體把我的冤情傳遞給中央。
我突破封鎖於6月2日來到香港,從香港回上海後在6月25日晚10:50分,我借住的房屋突然停電,電錶在門口,我拿著手電剛跨出門框去看電錶,一下子衝過來十多個不明身份的人,我趕緊縮進門內,可這幫人趕緊把我拖出來,幾個人把我按住向外拖去,搶了我的大門鑰匙還到我借住的房子裡抄家,在黑暗中他們用拳腳打我,還強行用手銬把我的雙手緊緊得反銬住。我問他們是什麼人?為什麼抓我?我要求他們出示證件,他們根本不理會我。之後強行把我塞進車裡。路上將近兩個小時,我被送進了浦東新區梅園警所。我要求他們把手銬打開,其中一個人講急什麼,讓他多銬一會。我說我受不了,他們才慢慢地給我打開手銬,當時我的手腫得像饅頭一樣,十多個小時後才慢慢好轉,之後他們把我關進了牢房,我說我沒有吃過晚飯,看管我的人說等明天再說吧。
從當天25日晚被抓一直到第二天中午才給飯吃,25日到下午2點左右,他們給我開了傳喚證,同時也給我開了拘留證,我不願意簽字,我說我沒有犯法為什麼要簽這個字。他們不理我,接著就把我關進了看守所,當時的承辦人警號為010563,時間是晚上5點多,由於錯過了晚飯時間晚飯也沒吃。到了看守所我被強行穿上了囚衣,雙手抱頭面對牆壁,過了一會就被送進鐵籠子裡,晚上睡覺時是豎起來的根本不能平睡,在進看守所2天後,我又被強行剃了光頭,管教每次提審我,都把我從鐵籠子裡放出來,在去審訊的走道上,都必須要我雙手抱頭,問話時要我像蛤蟆一樣蹲著,還要我不停地對著管教說謝謝。這樣的折磨持續了十五天。
在看守所的第七天,浦東新區警察孫貴寶來到看守所對我說,要我承認錯誤,我說我沒有任何錯誤,是你們把我的房子搶了,你們要開世博盛會,我的房子和店舖都被你們強遷了,我到香港尋求媒體講真相,我要國際博覽局(BIE)知道,你們為了世博強遷了多少居民,我沒有錯。之後他拿出一張空白的審訊筆錄紙叫我在紙上簽字,他說只要你承認自己錯了,就是經過教育態度端正了,以後不再去告世博了,就可以釋放你。如果你不簽字不按手印,就把你一直關下去,勞教你。我是一個守法公民,又是第一次在家裏就這樣被警察加黑社會強行拖進看守所的,最後在他的威脅逼迫下只好簽了字,但沒有按手印。
到了第十天,浦東新區孫警官和所謂的督導組到看守所來和我談房子的事情,我說房子的事我現在不談,因為在我沒有自由的情況下,我們是不平等的談判,為了開世博盛會把居民綁架到看守所談房子,這是世界驚天醜聞,你們能負責任嗎?所以他們就沒法說下去了。
到了第十五天他們突然要放我了,因為我女兒去了香港,其實我女兒是去香港旅遊的,他們以為是去找中國冤民大同盟負責人沈婷的,結果我女兒在不知情的情況下作了擔保人,他們馬上開了取保候審的手續,叫我女兒把我帶走,這個手續一開我就再也不能上訪了,取保候審條例規定我不能離開居住地,不然他們就能名正言順地把我抓去勞教。就這樣他們在放我的一刻還毆打我,看守所民警帶我出了浦東新區看守所第三監區門口,讓我脫下囚服,叫我把囚服疊放好,我按他們的意思疊好後,他們說我沒疊放整齊,以此為借口對我實施暴力毆打,猛砸我的後腦杓,然後我被警察帶到看守所大門口,把我轉送到浦東新區梅園警署。
現在我要把我在看守所裡的情況告訴媒體,告訴國際博覽局(BIE),我要解決住房和生存權,有什麼錯?上海舉辦世博會給市民帶來的儘是災難,這樣反人權的世博還要在上海開嗎?我希望國際媒體和國際博覽局(BIE)給予關注,救救我們這些世博難民吧!!!(//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