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格心理學之社會學習理論提及:孩子的社會價值、態度、語言、生活習慣,大都來自觀察與學習,亦即人之一生之所學,大部分係透過耳濡目染與潛移默化的作用。語云「龍生龍,鳳生鳳,耗子生的兒子會打洞」,這句話旨在闡釋所謂「有其父必有其子,有其母必有其女」。西洋伊索寓言有一則故事如下:螃蟹教子:「為人要正直,勇敢向前行」,其子女永遠無法向前行,遂請母親示範,結果母親也是橫行。
父母在管教子女時,必須注意本身行為之範型作用(modeling)。譬如父母開賭場,孩子耳濡目染,很快學紅中白板。又如:父親生氣地訓誡孩子「不要吵」,孩子也很快在生氣時,大叫「不要吵我」;父母生氣時便摔東西、用力掛電話,其子女很快就會仿效。有一笑話這樣說:孩子從學校回來,告訴媽媽說:「今天學校來了好幾千萬人。」媽媽立即訓誡孩子:「我告訴你幾千萬遍,說話不要誇大其詞。」子女惡言惡行可能學自父母。
中國有句成語「克紹箕裘」,其意旨由子女繼續從事父母的工作或事業。就角色範性的觀點而言,它是極其自然的。音樂家或藝術家的子女,從小耳濡目染的生活與行為,長大了不成為音樂家或藝術家也難。筆者曾和一位植物病蟲害的專家到阿里山旅遊,一路上,其子女甚至其老婆對各種害蟲細菌竟可娓娓道來。愛逛百貨公司的母親,其子女大概難逃搶百貨公司折扣「瞎拼」的命運。「什麼樣的人,養什麼樣的鳥」這句話更詮釋了「克紹箕裘」的精髓。
身為父母者若希望孩子用功讀書,最好的辦法是在孩子的書桌旁,也擺了另一個書桌,當子女讀書時,自己也拿著書看。而為人師者亦不例外,譬如說老師到校監督早自修,與其在教室走來走去督促學生看書,不如自己拿書到教室看,更具示範作用。中國先聖教人:「聽其言還要觀其行」,西洋人說:「行為比語言說得更大聲」,這些名言都在告訴我們:行為的示範作用。
社會心理學家研究發現:「婚姻生活恩愛者,其子女的婚姻幸福的機率高。」以常理推知:父母恩愛者,其生活幸福之技巧(如甜蜜讚美、溫柔體貼…等)容易在日常生活中表現無遺,並為子女所模仿,奠定日後婚姻幸福的基礎;反之,反目成仇的夫妻,一天到晚吵架、相互攻擊等破壞性的行為,亦容易為子女學得,而成為日後婚姻生活解決衝突的唯一方法,如此婚姻焉有幸福者?
心理學的研究發現:父母雙方都是肥胖者,其子女肥胖的機會增大。其原因可能是遺傳因子作祟,也極可能是子女從父母中學得的飲食習慣。譬如高熱量的飲食或吃零食及宵夜的習慣。
積極管教技巧是在日常生活中遭遇挫折時,提供正確的典範供孩子模仿,以便子女遭遇相同困境,有方法可以應付。下列例子足資典範。
例一:
畢業典禮時,導師奉命上台致詞,老師上台時不小心摔了一跤,旋即站起來,面對全體學生說:「各位同學,世路崎嶇、人生難免跌倒,但最重要的事,便是跌倒了要自己爬起來。」
例二:
筆者有回搭公車,正當雙手伸進口袋找錢以便購票,此時迎面而來一部機車,司機立即緊急剎車,筆者遂全身翻仰跌坐在駕駛座旁,筆者立即站起來,找錢買票,購完票坐定後,六歲的兒子問道:「爸爸跌倒怎麼沒有哭?」筆者答道:「爸爸很勇敢,跌倒了自己爬起來,沒有哭。」
例三:
上課前,學生們惡作劇,將香蕉皮塞以衛生紙,放在講桌上,並留言請老師吃香蕉,老師看到此情此景,不是痛罵學生混蛋,而是笑著對學生說:老師喜歡吃的是香蕉的肉,而非香蕉的皮。
「上樑不正,下樑歪」另一涵義是有時是「行動比言語說的更大聲」。 管教子女時,言教不如身教。
路邊賣膏藥者,常常光說不練而缺乏徵信力。早在二千多年前孔老夫子便教我們「聽其言,觀其行,人焉廋哉」要了解一個人,不只要聽其言,而且要觀其行。語言如果沒有行動做後盾,語言常會失去說服力,僅有言教而無行動示範,效果會大打折扣。
更糟糕的是,有些父母言行不一致,例如:父親告訴孩子:「玩具使用完了,要放回原位。」可是自己本身看完報紙確隨處亂丟。父親是老煙槍卻不斷訓誡子女抽煙如何不好。這種言行不一致,常常會抵銷言教的功效。
伊索寓言便有這樣一個故事:有一天,母螃蟹教其子女,為人者宜正大光明,走路應向前直行,子女難以奉行,遂請母螃蟹示範,結果母螃蟹依舊橫行。父母不能以身作則,子女何以適從。
父母要求子女遵守規矩,本身卻做不到,這表示這規矩「不可行」或「不易實行」,至少表示這規矩「可以逾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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