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7月29日報導】(中央社台北29日綜合外電報導)美國眾議院金融服務委員會表決通過立法提案,以回應華爾街薪酬制度引發的公憤,該案允許主管機關禁止銀行對員工發放獎勵金,股東也有決定公司紅利的投票權。
眾議院金融服務委員會昨天以40票比28票的比數同意該項提案,允許美國證管會 (SEC)和銀行業主管機關禁止金融業者藉薪酬發放讓公司承擔「不當風險」。該案須經眾議院與參議院投票通過,後由總統簽署才能生效。眾議院可能會在7月31日前表決該案。
擔任委員會主席的民主黨眾議員佛朗克 (Barney Frank)說:「獎金結構龐大對體系會有風險。」
國會議員一再抨擊華爾街銀行的計酬規定,指責業者以特定年內賺得的營收為評定員工薪酬依據,而未適度重視這些交易的長期績效。該案的規範內容超越財政部的提案,並試圖平息因接受政府紓困的金融機構主管所得紅利而引發的政治爭議。
共和黨議員反對該案,認為此舉等同讓政府決定公司的薪資。
該案授權美國所有上市公司的股東每年參與決定主管薪資與紅利的投票,但投票結果並不具約束力,公司仍可不予理會。
委員會同意佛朗克提出的修正案,授權證管會豁免部分公司的股東投票權。佛朗克表示,修正案賦予證管會決策彈性,可衡量薪資決定權對「小型」公司的影響程度。
美國商會立即痛批此案,認為「經濟成長與創造就業皆將受到限制」。財政部本月敦促國會讓股東獲得對公司主管薪資、紅利及離職金置喙的權力,但未要求授權主管機關禁止業者發放獎金的作法。(譯者:中央社安原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