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7月23日訊】(大紀元記者程平譯報導)在南澳嚴厲的新法律下,飆車和危險駕駛的車輛有可能被銷毀。
南澳省長瑞恩(Mike Rann)在上週宣佈,警督有權將被法庭沒收的車輛銷毀。
由南澳警方和省級代表所組成的旨在降低道路死亡的特別行動組草擬了新的立法, 將飆車從違反交通法上升為了違法犯罪,這將意味著那些因此被抓的人可能面臨監禁。
「這些一再重犯的人不顧一切的危險駕駛,進行反社會的行為,」瑞恩先生說:「他們不會想到同時使用道路的無辜者的安全問題。」 南澳道路安全部長歐布萊恩(Michael O’Brien)表示,不僅是那些重犯者的車有被銷毀的危險,那些高速駕駛被抓住的人也是一樣的。」
我們給予警督選擇哪個車被銷毀的決定權,意欲將高性能、高度改造過的,危害道路安全、在這些司機手裡會成為武器的車輛銷毀,」
他還說:「這將給予駕駛這些車輛的社團中一小部份人一個信息,即週五和週六晚上與同伴以每小時150或160公里的速度賽車會在某些情況下害死自己和在路上開車的無辜者。」
法律也給了警督權力銷毀沒收兩個月後還沒有被取走的車輛,同時將沒收期從7天增加到了28天。 自反飆車立法2005年引進後,有6150輛車被銷毀或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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