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韓海灘偷拍比基尼 當心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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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2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姜遠珍首爾21日專電)在海水浴場偷拍南韓女性身穿比基尼泳裝照,當做紀念品的印尼外勞青年安比等二人,被南韓警方以違反「性暴力特別法」罪嫌,予以不拘留立案法辦。

根據這一案例,在南韓的海水浴場不能隨意拍攝身穿比基尼泳裝的女性,否則有可能觸法。

南韓《朝鮮日報》今天指出,釜山海雲台警察署於20日以在海雲台海水浴場偷拍身穿比基尼泳裝南韓女性的嫌疑,將來自印尼的安比等二人予以不拘留立案。

據瞭解,在釜山打工的印尼外勞安比等二人,涉嫌於19日下午3點多,在海雲台海水浴場用數位相機拍攝了高中2年級學生金某等避暑客一行等50多名身穿比基尼泳裝的女性。

警方調查顯示,安比等二人在利用帶有望遠和變焦功能的數位相機,在釜山海雲台海水浴場偷拍攝身穿比基尼泳裝的女性時,因受害者報警而被逮捕。

被逮捕的安比向警方坦承,他們是來自印尼的「產業研修生」(合法外勞),目前在釜山等地工作,將於下月中旬回國。他們向警方表示,在印尼家鄉很難看到穿比基尼的女性,因好奇心作祟,就拍下了照片。

南韓警方指稱,考慮到他們的行為足以讓受害者感到受辱,因而決定對其適用「性暴力特別法」,予以不拘留立案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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