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7月2日訊】耗資900萬元的「反掌罰法」民意公投將於8月進行,雖然民間對其反應不一,但無論結果如何,或許根本不會影響這項法案的繼續實施,而「反掌罰法」本身是否能夠限制犯罪,尚留懸疑。
這次公投提出的問題本身就讓人所思匪夷——「在新西蘭,作為良好父母管教的一部份,輕打是否是犯罪行為?」,這是一個讓人即無法回答是也沒法回答不是的問題。總理約翰‧凱伊(John Key)的意見已公諸於眾:他不會因為公投而改變法律,反對黨領袖費爾‧高夫(Phil Goff)對這個問題也是不置可否。兩人都表示不會參加公投。
有分析人士認為,這次公投除了浪費時間和金錢之外,不會對已通過的「反掌罰法」的實施有任何影響。因為這種公投本身只是一種民意表達,法律沒有規定其結果將對這項法律有任何限制性。
在新西蘭的民意公投歷史上,有了公投結果,但政府那邊沒有下文的事也不止一次。1999年,民意強烈要求修改法律,加重處罰刑事罪犯,但至今幾乎沒看到什麼結果。另外一次是在1993年,81.5%的投票民眾要求將國會議員的數量減少到99個,但時至今日國會議員的數量仍然還是120個。
2007年,當綠黨議員蘇‧布萊福得(Sue Bradford)提出「反掌罰法」的提案時,因其得到兩個大黨的同時支持,最後以113票比7通過。但對這項法律的解讀及其在實施中執法者的如何量度,以及其實施的社會效果,是否能夠真正的阻止或減少犯罪,一直是民間爭論不休的話題。
本週一,基督城一位父親因打四歲兒子的耳光而被法庭處罰9個月的獄外監管,這一案例被認為是法庭對「反掌罰法」實施的一個實驗。但當事人吉米‧梅森(Jimmy Mason)表示自己只是適當管教孩子,沒有觸犯法律,並考慮提出上訴。這位有6個孩子的音樂人士,被其太太描述為「是一個偉大的父親,因會管教孩子而受朋友羨慕」。
據統計,自2007年5月「反掌罰法」實施之後,共有13名幼童死於暴力侵害,這項法律是能夠真正意義上的減少兒童虐待,還是限制了父母適當的管教孩子,一直是社會爭論的話題。有人舉例說,假如一個幼兒在超市內撒潑,搞亂貨架商品,媽媽在言語勸止不住的情況下,如果打一巴掌制止住,就可能被人舉報,但若由其繼續不止,會被人指責不管教孩子。管教孩子和觸犯法律兩者之間,用什麼標準來掌握這個適度。這個媽媽該如何做?
本來就是一個存在爭議的法律,而後又是一個令人費解的公投。大家似乎一直是在文字上週旋,而沒有真正探討造成兒童受暴力侵害的根本原因。因而有人質疑,與其花在意義不大的公投上,900萬元不如用教育或培訓父母如何理智的管教孩子。 (//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