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令既具(1),未布(2),恐民之不信,已乃立三丈之木於國都市南門(3),募民有能徙置北門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復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輒予五十金(4),以明不欺。卒下令。令行於民期年(5),秦民之國都言初令之不便者以千數(6)。於是太子犯法。衛鞅(7)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將法太子(8)。太子,君嗣(9)也,不可施刑,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師(10)公孫賈。明日,秦人皆趨令(11)。行之十年,秦民大說,道不拾遺,山無盜賊,家給人足。民勇於公戰,怯於私鬥,鄉邑大治(12)。秦民初言令不便者有來言令便者,衛鞅曰:「此皆亂化(13)之民也。」盡遷之於邊城。其後民莫敢議令。 (出自《史記·卷六十八商君列傳》)
【註釋】
(1)具:準備就緒。
(2)布:頒布,公佈。
(3)國都市南門:指都城後邊市場南門。古代國都建制,前面是朝廷,後面是市場,左面是祖廟,右面是社稷。
(4)輒予五十金:輒,就。金,古代計算貨幣的單位。秦以一溢為一金,溢同鎰,一鎰為二十四兩。
(5)期年:一整年。
(6)秦民之國都言初令之不便者以千數:僅就京都一地的人民說新法不利的有千人之數。初令,商鞅初所制的新法令。不便,不利。
(7)衛鞅:姓公孫,名鞅。他是衛國人,所以叫衛鞅;後封於商,號商君,所以又稱商鞅。
(8)將法太子:法,處罰、治罪。
(9)君嗣:嗣,繼承者,接班人。
(10)黥其師:黥(音情),即墨刑。在面額上刺字再塗以墨。
(11)趨令:遵照新法執行。
(12)鄉邑大治:國家大治。鄉,鄉村。邑,城鎮。
(13)亂化:擾亂國家秩序。化,秩序、治安的意思。
【語譯參考】
新法已經準備就緒,還沒有公佈,恐怕百姓不相信,於是在國都後邊市場的南門豎起一根三丈長的木頭,招募百姓中能把這根木頭搬到北門的人,賞給他十金。百姓覺得這件事很奇怪,沒人敢移動。又宣佈說:「能把木頭移動的,賞五十金。」有一個人把它移動了,當下就給了他五十金,藉此表明令出必行,絕不欺騙。接著就頒布了新法。
新法在民間施行了一整年,秦國老百姓到國都說新法不方便的人數以千計。正當這時,太子觸犯了新法。商鞅說:「新法不能順利推行,是因為上面的人先觸犯它。」將依新法處罰太子。太子是國君的繼承人,不能施以刑罰,於是就處罰了監督他行為的老師公子虔,以墨刑處罰了傳授他知識的老師公孫賈。第二天,秦國人就都遵照新法執行了。
新法實施了十年,秦國百姓都非常高興,路上沒有人拾別人丟的東西為己有,深山裡也沒有盜賊,家家富裕,人人飽暖。人民勇於為國家打仗,不敢為私利爭鬥,鄉村、城鎮都有良好的社會秩序。當初說新法不方便的秦國百姓又有來說法令方便的,商鞅說:「這些都是擾亂國家秩序的人。」於是把他們全部遷到邊境去。從此以後,百姓再沒人敢議論新法了。
【研析】
在這篇短文裡,主要記述了商鞅變法實施的經過,變法實行,眾皆嘩然,「言初令之不便者以千數」。商鞅卻立木懸賞,取信於民;刑太子師,以豎其法。變法十年,「秦民大悅」、「家給人足」、「民勇於公戰、怯於私鬥」,所以商鞅變法在歷史上算是成功的案例。
商鞅是中國戰國時期法家的代表,他在秦孝公的支持下,主持了變法。儘管後來秦惠王決裂了商鞅,但他所定的制度卻一直在秦國推行,秦國因而富強,奠定日後統一六國的基礎。
《商鞅變法》乃歷史實錄,有強烈的文學色彩,析理透闢、深刻,讀來語言生動,淺顯易懂。道出當時是法治社會,異於以德治國的朝代,亦揭示了中國是神傳文化,歷朝歷代均有其特殊的文化風貌。
【延伸思考】
1. 傳統文化多半主張「以德治國」,而商鞅卻主張「以法治國」,請你說一說你對此兩種制度的看法。
2. 有人主張「治亂世用重典」,商鞅恰處於戰國時代的亂世,試評析其變法的時空背景。
3. 初令實施,以立木懸賞、取信於民方法,終致變法成功。如果你欲推行一項新制度,又如何去說服別人接受?
【參考資料】
1.//www.yasue.cc/si_gei61.html
2.史記列傳(一) 司馬遷原著 王利器、張烈等譯注 五南出版社92年12月初版
3.史記選注 司馬遷原著 韓兆琦選注 裡仁書局83年7月出版
4.史記七十篇列傳評注(上冊) 李勉評注 國立編譯館85年1月初版
轉載自:〈正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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