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6月30日訊】(大紀元記者張東光編譯)景氣復甦緩慢,銀行體系商業放款依舊緊縮,導致美國破產企業持續竄升。據Jupiter eSources統計顯示,5月份至法院申請破產保護的美國企業達7,514家,年增率40%,18個月以來更超過100,000家申請破產,平均每270家企業就有1家申請破產保護。
據商業週刊6月29日報導, 信用保險評估公司Euler Hermes近期報告指出,由於未來景氣復甦屬於L型態,GDP介於2~3%之間,美國破產企業家數今年將暴增45%,直到2010年才會稍微下降。
然而,法院統計的數字僅是眾多破產企業中的一小部分。專家估計,今年以來申請破產法第11章的企業佔全體破產企業的11%。勞工部的統計資料也顯示,2008年前三季美國倒閉的企業多達115萬家,其中僅少部分企業申請破產法保護。
據報導,申請破產法第11章進行重整的費用相當昂貴,年營業額1千萬美元以下的中小企業,申請破產法保護的定額費用(retainer)為25,000美元至50,000美元,此外還要代償債權人的訴訟與會計費用,而且還不保證企業就能起死回生。
因此,多數企業選擇破產法第7章進行清算,變賣資產後立即將所得償還債權人,不用等待2年的破產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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