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6月27日訊】劉德剛,前四川雅安電力(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黨委副書記,系企業法定代表人,同時擔任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區人大代表、政協常委,市僑聯主席,多次為各級政府予以表彰獎勵的優秀企業家。2006年8月25日,劉德剛被雅安市紀委布「雙規」,同時被宣佈「雙規」還有他的兒子劉中,其「雙規」理由是「涉嫌侵佔國有資產」。
9月29日,劉德剛被雅安市檢察院以「涉嫌受賄」刑事拘留;10月13日,雅安市檢察院以「涉嫌受賄」批准對劉德剛執行逮捕。歷時將近一年的關押後,礙於淫威,最終於2007年5月由雅安市檢察院以「涉嫌貪污、受賄」向雅安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雅安中院於8月8-9日對此案進行了審理;8月25日,雅安中院判處劉德剛無期徒刑,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後括號內註明「含劉德剛本人及其以他人名義在雅安電力[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中持有的股份」。
不可想像的是這一切罪名均源於一個地方黨政領導的一己私慾,更不可想像的是這樣莫須有的罪名通過「權力」二字就可以在光天化日之下輕易得以實施,讓一個恪盡職守為地方電力事業貢獻40年光陰的人鋃鐺入獄。
案件的由來
2006年原雅安市市長徐孟加獲任雅安市委書記。上台後,徐處心積慮地打著「調查國有資產流失」的旗號徹查當地(包括雅電公司,蜀通公司等)幾乎所有改制後經營良好、實現盈利的企業負責人。開始了一次又一次「整肅」行動。據悉,劉德剛之所以獲罪於徐孟加,主要有兩個原因。一是沒有配合其所謂的「招商引資」;二是拒絕了親屬做水電工程的要求。
2006年以來,徐孟加曾多次「強烈推薦」與其關係密切的多晶硅生產商-台灣林氏高耗能企業入駐雅安,並在市政府協調會上明確表示「無論付出任何代價都要留住台商」的態度,進而要求雅電公司以「0.25元/度」左右的超低電價(當時雅電公司電力成本價為0.34元/度)特殊對待該台商。迫於壓力,雅電公司只有同意該電價, 合同期三年。根據此合同,每年雅電將損失近四千萬人民幣。但是,徐進而又提出要該優惠「十年不變」,「另拉兩條專線供應」等要求,考慮到區域電力市場的成本和用電規範等實際問題,此事遭到了雅電公司高層的集體抵制,徐因此一直懷恨在心。
如果說這個問題多少還有點「公事」的意思,另幾個未被滿足的要求就完全是與己謀利了。徐的兄長(深圳某房地產商)和雅安原代理紀委書記向輝禮的情婦(四川某房地產商)欲參與雅電公司電站工程建設,因其施工資質、技術力量和機具設備等不具備招投標條件,雅電公司集體討論後認為此事有難度,為此劉德剛派其兒子劉中專門前往協調、週旋。徐一怒之下,竟在眾人前指著劉中說劉德剛是「奸商」,不接受雅電公司的意見,根本不給雅電公司一點迴旋餘地。
當然,事情不僅僅如此簡單,在劉德剛等雅安國有改制企業領導所謂「犯罪」後面,是各種錯綜複雜的私慾和利益期望。徐孟加欲以手中的權力替代法律,以羅織各種莫須有的罪名將這些盈利企業的領導置於死地,以沒收其所持股份,推翻改製成果,為重新「洗牌」劃分勢力範圍奠定基礎,從而達到牟取政治榮譽和經濟私利的雙重目的。近四五年來,從「清查改制企業」始,到「收回改制企業」,再到「重新進行改制」終,這條路徑在雅安所轄的天全縣已多次「成功」演練。
徐孟加極力重用原天全縣委書記向輝禮(該人以出手狠毒聞名,後因公投幾乎零票,只能通過原省上各種關係以指派名義調到宜賓任紀委書記),任命其為代理雅安市紀委書記、調查工作小組組長實施「天全計劃」。而徐和向沆瀣一氣,狼狽為奸,不僅在政治上合謀,亦在經濟上分紅,審度雅安諸多重新改制的企業,利潤豐厚者大多滲進了他們的魅魅鬼影。
雅電公司改制始末
2003年,按照雅安市委《雅委發[2001]48號文》和四川省委《川委發[2002]2號文》指示,以及雅安市委、市政府有關會議的決議要求,經雅安市體改辦、經貿委、國資局、財政、審計、國土、勞動、社保、工會、紀委、法院、檢察院等多家部門參與起草與審定,並經雅電公司股東大會及職工代表大會全票審議通過,最後以《雅市企改[2003]16號文(關於對四川雅安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改革方案」及「安置方案」請示的批復)》,同意雅電公司進行深化改革。雅電公司的深化改革符合中央要求、審批程序規範,法律手續完備,得到職工積極擁護,按當時一位指導改革的雅安市委領導的話說:雅電公司的改革可以成為雅安國有企業深化改革的典範。
而上述所有事實,卻被公訴方歪曲為劉德剛「擅自決定」「隱匿資產」。其所指控不僅與其自行提供的眾多證人、證言和這些證人的當時的筆記內容相違背,也更與當時的政府批示、審核文件、會議紀要等重要資料大相逕庭。實際上雅電司作為一個在當地頗有影響的國有企業,整個改革從啟動到完成,都是按照中央政策要求和地方政府的指導,並受到各職能部門的嚴格監管及層層審批下進行的,涉及到方方面面的改革能夠得以實施,決不可能是哪一個人能夠左右這個大局的。
事實證明,改制後的雅電公司走上了良性發展的道路,截止2006年,已發展成為雅安第四納稅大戶,也成為四川電力事業中為數不多的盈利企業之一。相反,歷史上曾經輝煌的雅安雲母廠、皮革廠、化肥廠、造紙廠……,全部破產、倒閉了,有誰去調查過領導責任?有誰去追究過「國有資產流失」?下崗失業人員給社會帶來的不穩定因素又有誰去過問過?
然而,在對劉德剛的庭審過程中,公訴方宣稱:整個改制過程沒有問題,涉及改制的各個單位也沒有過錯,就是劉德剛個人有問題。那麼,這個荒謬的結論是從何而來的呢?
審前蓄意定調,左右司法導向
此前,徐已通過雅安市紀委並調動所有部門,出資從成都請來專業會計師事務所徹查雅電公司自1994年初次改革以來的全部帳務,其結果令其大失所望。但對劉德剛懷恨已久的徐孟加並未就此卻步,相反的是他要求有關部門不惜羅織罪名,先把人抓起來再說。其實,自2006年徐孟加上台以後,就採取肆意歪曲事實,捏造和宣傳不實情況等手段,以上報請示、下發文件、召開會議、電視廣播、報刊頭條等多種形式,在多個場合打著「省級領導親自批示和督辦」的口號,編造謊言欺上瞞下蠱惑民眾。
2007年6月22日,在長達38頁的中共雅安市委辦公室《辦公室通報‧第29期》《徐孟加同志在雅安市深入貫徹落實「中紀委7號文件」精神幹部大會上的講話》中,徐孟加以市委領導的名義,長篇贅述劉德剛「吞噬國有資產達20億之巨」,「是一個違法犯罪集團」,「向有關部門領導大肆行賄」。洋洋灑灑上萬字,只有一個內容:借中紀委7號文件精神,對雅安電力公司劉德剛在改制過程中蓄意策劃侵吞國有資產近幾十億的案件,要嚴懲、嚴辦、頂格處理、辦成鐵案,要讓劉德剛「在政治上身敗名裂,經濟上傾家蕩產!」翌日,雅安各大新聞媒體紛紛以頭版頭條轉發了該文件,一時間口誅筆伐輿論空前一致,而此時劉德剛一案尚未開庭審理。
徐孟加曾在大會上言之鑿鑿地宣佈:「雅安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的所有資產(包括下屬公司、電網資產和無形資產)市值接近30 億元」,「劉德剛實際佔有資產的市值達4 個多億」,並大言不慚地宣稱自己「挽回了雅電公司流失的20 個億的國有資產」。事實上,各項證據清楚表明:截至劉德剛被捕,雅電公司的總資產(包括無形資產)為13.6億,資產負債率近80%,淨資產不到3個億。可以看出,徐在這時左右輿論導向,其目的就是在法庭審理前給此案定調,利用省委、省政府領導對「幾十個億國有資產流失」案件的重視,給雅安司法部門施加壓力,劃定司法路線。其實,劉德剛從「雙規」開始至一審開庭,時近一年,司法部門左右得咎無從下手,但徐甚至要求司法機關不惜歪曲法律也要把此案辦成所謂「鐵案」。
肆意干預司法,導致審理和判決嚴重不公
檢方在偵察結束後,原定劉德剛為「妨礙清算罪」,可是在請示徐孟加時遭到徐的否定,堅決要求以貪污罪論處,甚至怎麼計算涉案金額都是在徐的授意下進行的。據有關人士透露:開庭後,法院根本不再研究案情,一切都按徐孟加的意見處理,開庭後僅5個工作日,法院就作出了判決。判決書中法院未採納任何一條辯護意見,而對本案至關重要的有關「國家農網資金」的使用和管理問題也隻字未提。相關人員私下透露:一切過程我們也都暗自記錄在案,倘若他日翻案,跟我們也沒有關係。
劉德剛一案,本來涉及到國有改制的複雜過程,許多環節都需要一一仔細審理。但在一審開庭時,法院方面卻一再提醒辯護律師「抓緊時間」,「再簡單些」,「爭取1天審完」,甚至律師的正常發言被多次無端打斷。當審理到司法鑑定一項時,律師對雅安市檢察院使用自己下屬縣級檢查院的司法鑑定書提出了疑問:公訴方所提交的《司法鑑定書》從鑑定機構資質、鑑定人資格,鑑定程序,甚至鑑定書上使用的專業語言上都不符合最高人民檢察院要求從2007年1月1日開始實施的有關規定。公訴方一方面明知自己這種「又當運動員又當裁判」的起訴證據有嚴重瑕疵,難以自圓其說,另一方面又要按領導的授意辦事以圖自保,竟然置法律不顧,在大庭廣眾面前公然說出《司法鑑定書》的問題是因為「雅安是西部經濟不發達地區,經濟和人力有限……我們估計和有關農網資金使用應該差不多……」等等荒唐之語。旁聽席上嘩然一片,審判長只能宣佈法庭休庭。
由於涉案金額大,檢察院表示無此經費找合法機構出具司法鑑定書,法院感覺甚為難辦,為此向家屬授意:是否由家屬出資?真是荒謬之極,家屬立即予以拒絕。休庭持續了1個半小時,請示領導意見後,再開庭時,審判長要求對此問題不再繼續。最令人費解之處是,庭審記錄中居然沒有這近2小時的痕跡。
劉德剛的兒子劉中的被捕也事出蹊蹺。自雅電公司成立開始,由於考慮方便偏遠新建電站的管理和營運,大多家庭都是雙職工,甚至三職工家庭。劉中,一個剛上任不久,和其他中層管理人員持股數額一樣,完全沒有參與企業改制的副總經理,一個不分管公司財務、投資決策、基建等重要工作,只分管電力公司營運和下屬幾個企業的基本運作的副總經理,居然因為「涉嫌侵佔國有資產」和劉德剛同天被雙規!而其他涉及公司改制的黨委書記、副總們、控股委員會成員們則完全沒有絲毫問題!除此之外,其他所謂關聯單位/公司,被抓的、被雙規的人不計其數,但開庭的所有案件沒有一個宣判了的,通通發回重審。
什麼原因?法院知道證據明顯不足,如果判了,將來翻案必受牽連,但是無罪釋放就是和領導過不去,只能折衷而為!就像原雅安市政府和雅電公司的法律顧問李剛因被關了10個月後的第一次庭審的自我辯護詞所說一樣:「中國正走向一個法制社會,有證據,你們就拿出來,我敢做敢當!我簡直不敢相信,深受文革之苦的中國居然還會是第二次『文化大革命』的溫床!」
經過一年的所謂調查,劉中被天全縣法院一審以「公司企業人員職務侵佔3萬元和公司企業人員受賄14萬元,綜合考慮有自首立功表現」,判處5年有期徒刑。得知劉中判刑5年後,徐孟加大發雷霆,大罵該院院長「缺乏黨性」「算不來數學題」,馬上派出工作組前往天全縣法院,要求全體刑庭的工作人員連夜深刻書面檢討,同時指示雅安檢察院提出抗訴。
為此,雅安中院和天全縣法院的刑庭庭長均被停職檢查,雅安法院系統也立即開始了所謂的「整風運動」,主辦此案的審判長(天全法院刑庭庭長兼紀檢組長)被發配到天全縣最偏遠的小河鄉工作。並宣稱:要查家屬和辯護律師,「一定要查出問題」!在此背景下,雅安中院很快對劉中一案作出了二審判決,對身為股份制企業職工的劉中無端增加了「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加判劉中有期徒刑9年,這時徐孟加方纔善罷甘休。雅安司法環境如此惡劣,導致公、檢、法領導人人自危,對劉德剛一案噤若寒蟬,公正判決根本無從談起。
值得一提的是,劉中之後被關押在眉山監獄,通過一年多苦力勞動,正值掙滿120分的「工分」之際(按中國勞改相關規定,在刑滿一年半積滿120分後可提出減刑申請),雅安檢察院突然以「劉中涉嫌其他案件」的借口將他從獄中提出。要知道,同樣按照中國相關規定,申請減刑之前無論因為任何原因離開所在服刑監獄,之前的服刑時間和「工分」均不能作為減刑申請的依據,簡而言之就是「一切重來」!
倒行逆施,自我膨脹,視國法為兒戲
雅電公司幾年來多次通過國家農網資金的調查和審計,其使用情況得到了主管部門的充分肯定,維護了國家權益不受侵害,保證了國有資產的增值和安全。為千方百計給劉德剛安上「漏評資產,蓄意貪污」的罪名,徐孟加不顧事實真相,指示公訴機關在《起訴書》中刻意忽略專項電力農網資金的國有屬性,顛倒黑白地提出應該將根本不屬於雅電公司所有的國家農網資金一併進行評估、納入改革範圍。
如果按照公訴機關的指控實行所謂改革,無疑會造成巨額國有資產的流失,那才真正是嚴重犯罪,貽害無窮。
劉德剛始終堅持:「雅電公司的改制是在大家的監督下進行的,我從未以任何形式送過任何領導一分錢的『干股』,對此我問心無愧!」徐孟加在大會小會上指責劉德剛行賄有關官員,但令人奇怪的是:至今為止,沒有一個相關領導表示接受過雅電公司任何形式的「干股」,更沒有一個所謂獲得「干股」的領導受到過調查,公訴機關的起訴中也並未提到過徐孟加所說的「行賄罪」,以及「侵吞巨額國有資產罪」,更沒有提到過「雅電案件」是一個「犯罪團伙、利益聯盟的集團犯罪」。徐孟加作為一級領導,如此飛揚跋扈,凌駕於法律之上,信口開河羅織罪名,其醜惡嘴臉昭然若揭。
2007年,雅安市政府下達文件,以強制性措施要求所有原合法持有雅電公司股份的普通職工、民眾按照2003年當年的購股成本無條件登記退股,且不支付任何利息,以政府的名義明目張膽地侵害廣大群眾的合法權益,徐多次提出此事務必在即將出台的《物權法》實施前搞完。同時,雅安市政府指派了現任市府秘書長擔任雅電公司新的董事長,不僅嚴重違反《公司法》有關條款,也不符合中央要求的各級黨政負責人不能兼任任何企業領導職務的規定。難道這就是「以人為本」,「人文關懷」,「和諧社會」?
背後的故事
據悉,其家人感於冤屈,無奈劉德剛本身正直清廉,並無巨額家產,只能向省上、部委各個信訪機構遞交了情況反映和申訴書,均石沉大海。遠親緊鄰解囊相助,求人「托關係」、「尋門路」也都無非以被騙收場。
但各方人士都坦言,近幾年來對雅安的極左做法早有耳聞,冤案也不止此一宗,「川航爭地事件」、「炸藥事件」、「假定地震重災區事件」、「強行推倒學校爭取地震補助事件」等等。筆者不禁問到:「為何始終不能動徐孟加分毫?」答語往往意味深長:「官場的事,無非就是利益,查?那還不把好多人給捅出來?」原來,徐某人是原四川省委組織部部長馮正武的二女婿,其妻現在也在省委工作;而受他重用的向輝禮是原四川省委組織部的筆桿子,也是後來組織部長的親信。
劉德剛的妻子,一個賢惠持家的婦道人家,霎那之間遭受如此重創,精神崩潰服藥自殺,雖因搶救及時保住性命,但恍恍惚惚,如祥林嫂般終日叨嘮著「萬不可跟政府作對」,「我一下是失去了兩個!」;劉德剛的母親,一個始終堅持教導學生與子女「以德服人」、「與人為善」的人民教師,因不堪冤屈之苦,在不到兩年的時間內與世長辭。
劉德剛的父親,離休幹部,也是歷次極左運動的直接受害者,在為國家發展建設傾盡全力之後,眼看著自己的兒子幾十年來摸爬滾打、嘔心瀝血地為雅安電力事業做出了巨大貢獻,最終身陷囹圄時,不禁老淚縱橫,於端午節寫下:
綠樹參差,
雀戲廊下,
夕陽西照,
倚闌眺望,
關山遠阻,
思緒萬千。
少壯年華流水逝,
一別錦城六十秋。
風雲雷雨迎面過,
老居公寓養餘生。
華髮那堪黑髮憂,
斷腸苦送斷腸人。
重節思親心酸淚,
難嚥角黍問蒼穹。
06-2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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