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6月24日訊】(大紀元記者林小凡編譯)根據星期四(6月18日)通過的一項法案,互聯網供應商必須讓加拿大警方和情報機構實現對網上通訊信息的攔截,並授權警方獲取所有互聯網服務供應商用戶的資料。此舉是為了便於警方能對利用互聯網和其他新技術進行犯罪交流的嫌犯實行監控。
警方先前已經有權力進行網上通訊的攔截,但是整個網絡的框架體系達不到要求。聯邦公共安全部部長范龍(Peter Van Loan)表示,該法案並沒有提供給警方以新的權力,而只是更新原先的「像旋轉撥號電話般老的舊系統」。
該法案會要求互聯網供應商們在自己的網絡上安裝和維護「可攔截(信息)」的裝置,並「及時」對警方提供其用戶的個人資料,包括姓名、地址、網址等。
司法部長尼科爾森(Rob Nicholson)在新聞發布會上,「我們必須確保執法工作所需要的工具趕上壞人(的技術),並最終將他們繩之以法。21世紀的技術要求21世紀的工具。」
各方反應不一
卡爾加裡警方的副總管司徒克先生(Murray Stooke)表示,警方要求關於攔截網上通訊的法律已經實施快有10年了。他還同時指出加政府在此項立法之前,與加拿大人民和一些感興趣的組織進行了廣泛的協商。
「我們懂得加拿大人對於隱私權的顧慮是需要尊重的」,他補充道,「但是同時,我們在(調查犯罪)方面能力有欠缺。」
渥太華大學法律教授蓋斯特先生(Michael Geist)周四在自己的博客中指出,該法案是執法人員所要求的,也是隱私權組織所擔心的。
加拿大互聯網供應商( CAIP )協會的主席科波蘭先生(Tom Copeland)表示,他擔心這個法案會使得部分小的網絡供應商無法生存。
范龍表示,「公司本身將需要支付資金購買新設備,以達到要求。政府會」適當補償「更新現有的硬件的需要。
新法案規定,互聯網服務公司將有18個月的時間去更新硬件,那些用戶不足10萬互聯網公司,將獲得3年的更新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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