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6月18日訊】(大紀元記者辛鴻綜合採訪報導)星期四,奧克蘭高等法院進行了檢辯雙方的結論闡述。辯方律師克瑞斯‧克邁斯基(Chris Komeskey)告訴陪審團,劉安安死於他人之手,而薛乃印帶女兒出走時並不知道妻子劉安安被害。克邁斯基承認薛乃印遺棄幼女應受遣責,但呼籲陪審團成員不要受感情牽動,而作出有偏見的結論。
克邁斯基告訴法庭,薛乃印離開新西蘭不是殺妻後逃走,而是早就有的想法。他提醒陪審團成員回憶證人宋衛宏(音譯)的證詞,宋告訴法庭劉安安在2007年7月租住在其家時,曾提到過薛希望離開新西蘭前見一下女兒,當時劉安安因與薛發生爭執帶著女兒去了惠靈頓。克邁斯基表示,薛離開新西蘭並不是因為殺了妻子,而是其當時生意慘淡,與妻子的關係看不到希望,想憑著武術經驗到海外去另尋一條出路。
克邁斯基認為薛乃印因為遺棄了女兒,使得全社會因為「仇恨機器」效應而認為他有罪,從而形成一種成見--「薛是殺妻者」,但這不能構築成他殺妻的事實。他繼續引導陪審團思考其在星期二的聽證上,提出的劉安安死於性意外的理論。他說,如果是薛乃印用領帶勒死了妻子,那他為什麼還要把領帶,自己的睡袍及劉的內衣物與屍體一齊放在車上呢,而檢察官也無法解釋病理學家在劉安安的內褲上發現的其他兩名男性的DNA這一事實,同時其家裏及屍體上沒有任何博鬥或掙扎的跡象。
檢控官阿榮‧帕金斯(Aroan Parkins)在結論闡述中向陪審團列舉了10項要點,支持他對薛乃印犯有謀殺罪的起訴。他希望陪審團成員能夠根據法庭聽證的證據,運用邏輯思維,不依賴於猜想,但運用「你們的生活常識和閱歷」 做出判斷,帕金斯列舉了薛乃印在9月11號之後一系列反常舉動,比如半夜開啟保險箱;第二天他告訴他的新僱員本週不出報紙並要求該員工保密;他的房客證實同一天早晨他很早就帶女兒出門,但並沒有如他所說送女兒去幼兒園;劉安安母親證實,劉安安從沒有把小南瓜單獨留給薛乃印。
帕金斯強調,沒有任何一個人比薛更具備殺妻的動機,而薛本人也親口對證人賈女士講過其在2007年7月27日,帶著斧子去了劉安安在惠靈頓租住的房子,抱著一種「如果她不回來,就殺了她的想法。」 根據賈女士的證詞,薛還告訴她,「(劉安安)很幸運,沒有讓我找到她,可能是上帝還讓我們在一起。」
帕金斯表示,因為沒有任何一個證人親眼看到薛殺了妻子,作為檢控方是運用證據來起訴薛有罪,同時,辯方律師還運用他的理論和證人來予以抗辯。他提醒陪審團考慮一個事實,如果是別人殺了劉安安,那為何「劉安安的屍體被發現在薛的家門外,停放著的薛的車上,而劉的脖子上纏繞的是薛的領帶。」
法官休斯.威廉姆斯(Hugh Williams)將在本週五上午作最後闡述,之後陪審團成員將退庭進行討論。薛乃印是否有罪,12名女性組成的陪審團有望在下午給出答案。(//www.dajiyuan.com)